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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向志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爱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成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支付到期票据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系转让联营企业江苏东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置业”)40%的股权所致; 3、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票据到期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2013年底提取的工资于本年支付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6、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房地产收入增加所致; 7、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房地产收入增加对应结转成本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9、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及房地产在售楼盘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转让联营企业东宝置业40%的股权所致; 12、利润总额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4、净利润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获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17次工作会议无条件审核通过。2014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0号)(批复内容详见临2014-023号公告),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 2、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东宝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原地产拟转让持有东宝置业40%的股权予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依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苏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江苏东宝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3)第183号所得评估值作价,转让价格确定为22,831.812万元。转让双方已于2013年11月1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付款条款。截止报告期末,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东银控股承诺:若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在2013年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值未能达到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测数15,478.46万元,东银控股将在公司2013年审计报告出具日期后的一个月内以货币方式补足实际金额与盈利预测金额的差额。若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2014年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16,938.65万元,东银控股将承诺以现金补足该年利润差额,并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予迪马股份。@ 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在2013年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5,711.31万元,达到东银控股对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201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承诺的盈利预测数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关于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201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082号。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若在下一报告期末内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资产过户,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等后续工作,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因合并范围增加而发生变动,变动幅度较上年同期将增加100%以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志鹏 2014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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