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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4-02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玉新、总经理刘兴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志烈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48,640,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104.7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票据结算量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587,654,300.53元,比期初数减少31.9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应收售电款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97,772,100.89元,比期初数增加138.1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预付燃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4)固定资产清理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453,914.54元,比期初数增加453,914.54元,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清理固定资产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143,577.78元,比期初数减少了63.7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预缴税款减少所致; (6)应付账款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853,311,850.35元,比期初数增加32.5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应付燃料款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9,818,870.64元,比期初数增加109.1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预收燃料销售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1,787,372.46元,比期初数增加37.8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应付职工社会保险费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0,577,792.46元,比期初数减少85.3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10)未分配利润 2014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69,596,094.76元,比期初数增加170,715,913.00元,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盈利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2014年1-3月发生数为6,130,812.71元,比上期数减少65.5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应交流转税减少使附加税减少所致; (2)销售费用2014年1-3月发生数为635,616.90元,比上期数减少36.0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1-3月发生数为188,894.55元,比上期数减少74.9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2014年1-3月发生数为-6,664,850.20元,比上期数减少77.6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亏损导致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2014年1-3月发生数为1,040,708.03元,比上期数减少69.3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2014年1-3月发生数为49,084,559.75元,比上期数增加63.3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盈利增加使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4年1-3月发生数为170,715,913.00元,比上期数增加30.7 %,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发电标煤单价下降和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3月发生数为71,482,019.71元,比上期数增加38.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共计完成发电量40.75亿千瓦时,售电量38.44亿千瓦时。第二季度公司发电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主要系湖北是水电大省,水电装机容量份额较大,全省水电特别是三峡等大型水电站受来水丰枯期出力影响较大,第二季度是本省部分流域的丰水期,根据以往年度来水情况推算,江河上游降雨及水情有可能对本公司火电机组发电出力造成较大影响。另外,公司所属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和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各一台30万千瓦级(共2台)的发电机组将于第二季度进入计划检修期,将对公司第二季度发电量造成一定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公司持有其69.15%的股权)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将其1台33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脱硫提效改造项目交由公司关联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实施。报告期内,长源一发于2014年1月16日与龙源环保正式签订了《#12机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上述脱硫提效改造正在实施过程中。 3.为优化公司的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评估确定的价值为参考,出资1,150万元整体打包收购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包括中华山、乐城山、双峰山等在内的10个风电项目前期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湖北公司风电前期成果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其中乐城山风电项目在公司收购时已取得湖北省发改委路条。报告期内,公司获取了湖北省发改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广水乐城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2013]1097号),《通知》“同意建设广水乐城山风电场工程项目”。 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所属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拟对其拥有的2台30万千瓦级的火电机组进行脱硫提效改造。上述脱硫提效技术改造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仅有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一家企业符合标书要求,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汉新公司拟采取协议方式与龙源环保签订改造合同,经协商,上述项目的技术改造费用以公开招投标的价格为上限,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总金额4,720万元。报告期内,上述脱硫提效改造相关合同尚未签署。 5.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45,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66,748.26万元)的27.18%;其中,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4,3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1%;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4,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7%。上述担保都在正常履行之中,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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