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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25 TitlePh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开金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胜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822,940,829.37 | 865,294,127.67 | -4.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987,652.87 | 32,478,578.31 | 1.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8,411,689.03 | 24,574,646.43 | 15.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648,436.48 | 3,795,708.42 | -327.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31 | 0.1212 | 1.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31 | 0.1212 | 1.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 | 1.54% | -0.0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6,743,054,265.10 | 6,621,938,609.82 | 1.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277,224,508.70 | 2,244,236,855.83 | 1.4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24,192.7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71,988.7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20,217.61 | | 合计 | 4,575,963.8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909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商晓波 | 境内自然人 | 52.19% | 141,800,000 | 106,350,000 | 质押 | 21,000,000 | 邓烨芳 | 境内自然人 | 14.93% | 40,000,000 | | | | 万胜平 | 境内自然人 | 1.64% | 4,400,000 | 3,300,000 | |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7% | 3,674,572 | | | | 邓滨锋 | 境内自然人 | 1.34% | 3,600,000 | | | | 商晓飞 | 境内自然人 | 1.34% | 3,600,000 | | | | 商晓红 | 境内自然人 | 1.34% | 3,600,000 | 2,700,000 | | | 商伯勋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000,000 | | | | 柴林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000,000 | 1,000,000 | | | 何的明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000,000 | 500,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邓烨芳 | 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0 | 商晓波 | 35,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50,000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 3,674,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74,572 | 邓滨锋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0 | 商晓飞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0 | 万胜平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 | 商伯勋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商晓红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王建荣 | 6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5,000 | 何的明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商晓波和邓烨芳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万胜平、商晓红(本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的姐姐)为公司董事;股东邓滨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邓烨芳的弟弟、股东商晓飞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的姐姐、股东商伯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的父亲;柴林、何的明为公司员工;未知与其他1名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 | 5,280,000.00 | 41,197,887.20 | -87.18% | 主要系用票据结算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 工程物资 | 29,584,141.06 | 21,520,537.94 | 37.47% | 主要系本期新开工合肥278亩综合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273,440.55 | 3,472,009.97 | 80.69% | 主要系本期执行的工程订单较多,工程劳务收入增加,计提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22,363,466.67 | 10,711,965.31 | 108.77% | 主要系我司承担的价内运费增大所致。 | 财务费用 | 23,524,146.48 | 16,278,000.56 | 44.51% | 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453,568.71 | 9,460,252.08 | -42.35%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较少有关。 | 营业外支出 | 57,387.26 | 147,309.38 | -61.04% | 主要系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本期没有。 | 投资收益 | -268,012.29 | 0.00 | 减少268012.29元 | 主要系我司投资湖北武船鸿路重工公司,其前期筹建期间未见收益,我司按权益法核算收益所致。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6,151,673.59 | 81,531,510.27 | 30.20% | 主要系本期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人员工资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48436.48 | 3,795,708.42 | -327.85 | 主要系用票据支付货款而增加受冻的保证金增大所致。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964,802.12 | 56,267,090.80 | 93.66% | 主要系用票据支付货款而增加受冻的保证金增大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5,494,967.78 | 8,132,663.37 | 213.49% | 主要系278亩综合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投入所致。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0 | 0.00 | 增加24000000元 | 主要系我司投资湖北武船鸿路重工公司所致。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288,000,000.00 | 440,000,000.00 | -34.55% | 主要系本期到期要偿还的银行借款较少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8,159.39 | -87,474.74 | -246.51% | 主要系汇率下降预收外币款折算人民币汇兑损益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本期公司无重要事项。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商晓波、邓烨芳及股东商晓红、商晓飞、邓滨峰、商伯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三十六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公司其他股东万胜平、柴林、何的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01月0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为避免与同业竞争和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邓烨芳夫妇承诺如下:1、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及其他企业,将来也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资产,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3、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人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 | 2009年11月2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上市公司 | 公司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12月20日,公司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资金安排承诺如下: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及贷款提供担保和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2年01月06日 | 2016年1月5日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412.36 | 至 | 12,236.07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412.36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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