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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黎仁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茂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持有的409,180股交通银行A股股份是2007年交通银行上市前的限售股份;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买卖,所持交通银行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也未进行其他上市公司股份买卖、未产生买卖股票投资收益。 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7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 1、变更“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对资金使用结构做适当调整,降低用于购置机器设备的资金比重,由原计划的1.3亿元调整为不超过2,000万元,提高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前期营运资金的比重,由原计划的7,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8亿元。同时,增加资金使用范围,除用于原计划电站、新能源、环保类工程总包项目外,增加市政工程、公路施工、建筑工程等总包项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变更“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将“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取消,变更为“投资建设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合计投资总额,对不足部分资金,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具体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黄有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7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 1、变更“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对资金使用结构做适当调整,降低用于购置机器设备的资金比重,由原计划的1.3亿元调整为不超过2,000万元,提高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前期营运资金的比重,由原计划的7,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8亿元。同时,增加资金使用范围,除用于原计划电站、新能源、环保类工程总包项目外,增加市政工程、公路施工、建筑工程等总包项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变更“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将“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取消,变更为“投资建设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合计投资总额,对不足部分资金,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具体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部分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0号文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4年2月17日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2.9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70,580,000元,发行费用23,301,886.7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47,278,113.2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2月25日出具的XYZH/2013CDA306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二、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 1.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为适应公司工程总包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推进公司“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运营”业务板块发展战略的落实,提升公司工程总包业务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通过工程公司承接公司工程总包业务。拟设立的工程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厂、热电联产电站、各种余热利用电站、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等电力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脱硫脱硝装置、城市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等环保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咨询等业务。 本项目需募集资金20,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工程公司所需机器设备和增加工程公司总包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前期营运资金等。 按照公司2012年总包项目实现的收入和毛利率测算,本项目正常运营后,预计年均可实现收入50,000万元,利润3,100万元,投资利润率15.5%。 2.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华西”)已经中标自贡、广安、射洪、玉林4个垃圾发电项目,总投资额15.5亿元,预计后续1-2年内至少还可以新签5个项目,计划开工7个项目。上述项目累计投资金额将超过26亿元,所需匹配股权投资7.8亿元。 为满足能投华西现有垃圾发电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和解决与后续拓展项目相匹配的信贷资本金要求、增强能投华西市场竞争力,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8,560万元增资能投华西;同时,能投华西另外两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增资34,680万元、自贡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增资4,76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能投华西注册资本将达到78,000万元。 上述增资能投华西7.8亿元资本金到位后,能投华西投资建设的垃圾发电项目投资总额可达26亿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收入可达47,466万元,利润9,683万元,投资利润率12.41%。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公司拟对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 1、“华西能源科技工业园-低排放余热高效节能锅炉产业化项目”保持不变。 2、变更“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对“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使用结构做适当调整,降低用于购置机器设备的资金比重,由原计划的1.3亿元调整为不超过2,000万元,提高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前期营运资金的比重,由原计划的7,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8亿元。同时,增加资金使用范围,除用于原计划电站、新能源、环保类工程总包项目外,增加市政工程、公路施工、建筑工程等总包项目。 3、变更“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将“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取消,变更为“投资建设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本次拟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合计投资总额,对不足部分资金,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具体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变更的具体原因 1. 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工程总包项目的主要客户为钢铁、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受宏观经济环境、工程建设进度、企业自身运营状况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对工程货款的支付周期较长(通常2-3年),公司由此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需要支付投入较多的资金,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 (2)根据目前行业惯例,项目启动时,公司需预留10%的项目资金作为履约保证保证金;项目执行过程中,客户根据产品完工交付进度,按照交付节点支付货款;产品完工交付客户使用后,1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公司由此形成较大的运营资金占用。 (3)投标保证金的不足将减少参与项目投标的机会;履约保证金、营运资金的不足将延缓项目执行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华西能源工程公司出现资产过重状态、提高工程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除办公设备和少数常用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外,其余起重、运输、加工等重装机器设备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采取临时租赁的形式解决。 (4)为适应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降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及其他不可控因素所产生的经营风险,实施多极化发展策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除用于原计划的电站、新能源、环保类工程总包项目外,增加市政工程、公路施工、建筑工程等总包项目。 2.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 (1)由于垃圾发电行业的特殊性,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实施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项目从市场信息获取、跟进到最终协议订单的签订所需时间周期长,新增订单的获得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积累的过程。资金的使用将根据新增订单获得情况、订单交货期、项目进度等情况,分批使用、逐步到位。 (2)目前,能投华西已中标自贡、广安、射洪、玉林4个垃圾发电项目,总投资15.5亿元,其中,自贡项目已投入试运行和实现并网发电,广安项目正开工建设,射洪、玉林项目正处于前期筹建阶段。后续订单签订后,公司将根据能投华西资金需求实际情况,积极与其他股东方协商,适时以自有资金补充能投华西的注册资本金。 (3)为紧密跟随和把握国家大力促进环保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契机,响应快速发展的垃圾发电市场环境、拓宽公司产品业务结构,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与张掖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201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3.2亿元建设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直接进入垃圾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模式,以期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截至目前,公司根据有关协议要求,先后完成了立项、地勘、水资源保护、地质灾害评估、安评、电力接入设计等前期工作。受资金的限制,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急需注入资金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4)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积极培育和发展的垃圾发电投资运营领域,仅为具体投入项目的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投资领域的重大变化。公司为适应垃圾发电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把握好难得的市场机遇,提高运营效率、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急需建设的项目,尽快利用募集资金产生更佳的效益,实现公司“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运营”的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考虑,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投资建设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了三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 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和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采用国内成熟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项目规模600吨/日,总投资29,411万元。 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移交)实施。目前,公司拟筹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等具体事宜,全面承继华西能源在特许经营权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项目特许期 28年(不含建设期)。项目特许期满后,依据届时国家法律法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可优先续签特许经营权合同。 2、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600吨,年处理能力21.96万吨。配备两台300t/d循环流化床焚烧炉、2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3、项目用地: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土地供应依据国家政策采用划拨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4、垃圾处置费补贴标准:在运营期内,公司收取的垃圾处理补贴费单价为:日垃圾供应量300吨以下,按80元/吨补贴;日垃圾供应300-399吨,按70元/吨补贴;日垃圾供应400吨以上,按60元/吨补贴。 5、总投资:29,411万元(不含厂外供、排水等外围工程的投资),其中,建筑工程费7,894万元、设备购置费12,898万元、安装工程费3,750万;投资回收期10.17年、投资收益率8.61%。 6、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节能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新项目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投资采用直接进入垃圾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方式,拓宽了公司产品业务结构;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环保产品的营业收入,并将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由于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履行期限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协议各方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和项目的执行。 3、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对公司2014年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4、项目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宏观调控、国家产业政策及产业结构调整、人口流动致使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其未来经营业绩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各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杜剑先生、廖中新先生、何菁女士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一致认为:本次项目变更是公司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主动做出的调整措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公司变更投资项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项目的变更和调整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后劲、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拓宽公司产品业务结构、推动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环保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构建“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运营”的发展战略目标;本次变更符合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将“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投资建设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意对“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使用结构做适当调整、增加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认为:华西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西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公司已对行业发展状况、自身情况及新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此次募投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华西能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方案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和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证券代码:002630 公告编号:2014-04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华西能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15:00至2014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投资者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三分之二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2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5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整体表决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全部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有一项议案。 (3)、分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对于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的情况,如议案二,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的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需要表决一项议案,表决议案事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4 年5月15日 15:00 时至 2014 年5 月16 日 15:00时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813-4736870 传 真:0813-4736870 (3)会议联系人:李伟、李大江 (4)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邮政编码:643000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对议案的每一审议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若多选则视为无效委托。 3、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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