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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4-05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3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为19.91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0,045.2034万股。 深圳欧菲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0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下限为40元/股,发行数量上限为5000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00,000万元。方案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获得2013年11月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4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为: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65,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下限和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下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下限由40元/股调整为19.91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40-0.185)/(1+100%)=19.91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5000万股(含5000万 股)调整为不超过10,045.2034万股(含10,045.2034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下限(含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200,000万元/(19.91元/股)=10,045.2034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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