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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绝大部分在审企业将完成预披露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证监会称按申报材料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不会按照企业本次预先披露的顺序重新排队。 (IC/供图)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预计2014年6月底前,绝大部分已提交首发申请但尚未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可完成财务资料更新和相关预先披露工作。 张晓军指出,按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等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通知发布之日前的在审企业,应向审核部门提交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的预先披露材料)并相应更新申请文件后,方可履行后续审核程序,自4月18日起,相关文件基本符合要求的在审企业已经陆续在证监会网站进行预先披露。 张晓军介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证监会将在西部企业优先和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下,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在审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不会按照企业本次预先披露的顺序重新排队。 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束后的安排,张晓军指出,证监会正对市场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评估,并对该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与此同时,张晓军透露,创业板市场制度改革正在稳妥推进,证监会也正在有序安排IPO的审核工作,创业板IPO规则的修改不会影响排队企业的审核进程。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在抓紧制定关于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有关事项的规定,因文件内容对资本市场各参与主体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文件在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文件发布之前,证监会在相关行政许可中按目前现有规定要求发行人充分揭示相关行为对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并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合理性的披露。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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