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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4-025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吉证监发[2014]43 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建立健全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防占"长效机制,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为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由董事长郭金东先生任组长、总经理彭安铮女士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监事组成。
三、工作方案
1、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吉林证监局《关于展开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清理规范承诺履行"专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及本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经自查,未发现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没有超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已于2014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要求,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管,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人/部门:董事会秘书、证券部
完成时间:长期
2、建立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机制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公司制订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公司已于2013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公司将加大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控制权行使上的监督,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人/部门:董事会秘书、证券部
完成时间:长期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解决同业竞争工作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将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关联交易真实、定价公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部
完成时间:长期
4、加强日常财务监控,防止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
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责任人:财务总监、审计部
完成时间:长期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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