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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价格下滑,盈利空间收窄。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市场竞争趋势日趋严峻,轴承产品,国际和国内市场销售价格呈现继续下滑的态势,产品毛利率不断下降,对企业提升运行质量构成了较大威胁。 2013年度末公司总资产371,780万元,比年初增长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0,497万元,比年初下降0.72%,营业总收入307,97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41%;利润总额17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6.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5.2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没有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4-1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上午9:30时在瓦轴集团309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11人,有1人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武春友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到会,委托独立董事张丽女士出席。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丛红先生主持,公司三位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调整为:丛 红、孟伟、邵阳、朱季明、 武春友、李 实、陈家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为:刘玉平、丛红、孙光国。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789.87元,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3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800.3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98,350,778.41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98,221,978.03元。 公司决定以2013年期末总股本40,260 万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 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6,104,000.00 元。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会议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的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7、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8、关于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丛红、孟伟、邵阳、李实、陈家军、朱季明和方波在审议关联事项表决时分别进行回避该事项的表决,除上述董事未参与需回避事项的表决外,其余董事对不需回避的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独立董事意见”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9、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7万元人民币/年(包括食宿费、交通费等代垫费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8万元人民币/年(包括食宿费、交通费等代垫费用)。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12、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将向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13、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13年度审计报告;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独立董事意见; 6、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4-11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15:00,在瓦轴集团公司309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5人。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兴海主持,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2014年一季度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合理、完整、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13年12月31日,纳入评价范围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 以上第1、2、3、4、7、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200706 证券简称:瓦轴B 公告编号:2014-12 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六届董会第三次会议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预计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17,522万元,实际发生172,200万元。2014年预计发生额202,735万元。本年增加与关联方“瓦房店轴承集团国家轴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交易。 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详见下表: 2014年关联交易预计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 除上述董事未参与需回避事项的表决外,其余董事对不需回避的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关联股东将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二)、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及2014年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向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 (二)关联关系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母公司,持有本公司60.6%的股份,该公司董事长丛红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瓦轴集团转盘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邵阳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瓦轴集团精密传动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邵阳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90%的股份,该公司董事长邵阳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瓦房店轴承精密钢球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48.9%的股份。 大连瓦轴集团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份,该公司董事长丛红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瓦房店轴承集团特种精密轴承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丛红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大连瓦轴金舟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总经理邵阳先生。 大连瓦轴丰源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总经理邵阳先生。 瓦房店轴承集团装备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监事张兴海先生。 瓦轴集团(美国)轴承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总经理邵阳先生。 瓦房店轴承集团国家轴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董事长丛红先生。 国贸公司,本公司正在由瓦房店轴承集团组建当中,公司成立后是瓦房店轴承集团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的关联方瓦轴集团等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应向公司支付的日常关联交易形成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存在的履约风险比较小。关联方2013年度财务状况见下表: 2013年度各关联方财务状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四)2014年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预计 单位:万元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除依据政府定价、协议定价外,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承租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工厂厂房,有偿使用其“ZWZ”商标,接受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保安、消防、宣传、技术开发等服务,这些是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零配件、轴承产品、产品、钢材以及销售物资、零配件、出租房屋等物品,这些交易都是公司发展所必须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公司购买本公司联营公司斯凯孚瓦轴的产品进行销售和向其销售轴承零配件产品,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 以上关联交易均为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必要、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单位:万元 ■ ■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事前认真的核查工作,独立董事对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与各关联单位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价格等有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公司与各关联单位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具有必要性,且价格合理。公司采用招标采购等多种形式,节约了成本,不会因为关联交易事项而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在审议此议案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并作了很多的解释工作,事前得到了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认为是合理、公正和可行的。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4-1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季度应收账款核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对于已确认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审核核销104.3万元,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核销的应收账款扣除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0,433.58元,导致当期利润减少 1,032,932.36 元。 ■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对公司应收账款进行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以上应收账款核销。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应收账款核销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以上事项。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4-14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2日,本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布2014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公司同时披露了2013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4,028,625.39元。 后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XYZH/2013DLA1137-1),基于谨慎性的原则,会计师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由此导致净利润减少2,006,835.52元。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2,021,789.87元。 公司董事会谨此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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