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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任有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晓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2,963.85万元,增长142.34%,系子公司预付商品款及预付项目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比年初减少722.58万元,下降98.59%,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的2013年度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在报告期内收到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31,827.37万元,下降62.86%,系公司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4、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比年初减少600.00万元,下降30.00%,系子公司收回部分委托贷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1,095.71万元,下降85.62%,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的2013年度奖金已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6、应付债券比年初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系公司本期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8,078.28万元,下降41.15%,系上期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和住宅开发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而本期却是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为主,后者毛利率水平大大高于前者,导致成本下降较多;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37.64万元,下降50.39%,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20.01万元,下降237.64%,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回笼,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666.70万元,增长520.20%,系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到期取得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475.60万元,增长3,645.30%,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收到财政奖励增加所致; 6、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增加2,619.22万元,增长38.66%,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7,073.04万元,下降76.76%,系上年同期收到三期品牌风尚中心和东方艺墅购房款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9,152.81万元,增长127.60%,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本部六期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1,020.77万元,增长255,154.63%,系公司本期发行中期票据及收到济南海宁皮革城投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无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有法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4-02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海宁皮革城 初次招商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海宁皮革城项目由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海宁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内容包括皮革专业市场和配套商务楼,其中皮革市场共4层,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计划于2014年10月前后试营业。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编号为2013-007的《对外投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推出招商的为皮革专业市场约20万平方米的面积,其中用于出售产权的商铺面积为9,378.33平方米,用于租赁的商铺面积为191,161.84平方米。其余约5万平方米的餐饮、仓储、休闲区等另行招商。 本次招商的出租商铺租赁期为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共10个月。出租商铺价格由商铺租金和商铺承租权费两部分组成,承租权费一次付清,租金一年一定、一年一收。 目前初次招商选房工作已经结束,已进入缴款签约阶段。 二、选房情况 参加此次招商选房者事前均向哈尔滨海宁公司缴纳了每户5—50万元不等的选房保证金,截止2014年4月25日,达成的商铺认购认租总体情况为: 1、有33户认购了哈尔滨海宁皮革城商铺9,378.33平方米(其中2户为金融用房,31户为市场商铺),为推出出售面积的100%,平均认购单价约2.76万元/平方米,总认购金额25,879.87万元。根据缴款时间不同,购房户可享受97-99折的优惠。在选房前,31户商铺认购者还向本公司另行交纳了每户150万人民币的新市场培育基金,共计4,650万元。 2、共计567户认租了哈尔滨海宁皮革城商铺179,486.89平方米,为推出租赁面积的93.89%。认租商铺租赁总价41,454.74万元,其中租金9,232.08万元,按10个月摊分,合每平方米51.44元/月;承租权费一次性收取32,222.66万元,按34个月摊分,合每平方米52.8元/月。哈尔滨海宁公司已收取该567户缴纳的选房保证金22,490万元。 本次招商未认租商铺11,674.95平方米,哈尔滨海宁公司将继续进行招商。 三、签约收款情况 截止2014年4月25日,哈尔滨海宁公司与商铺认租者的签约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收款和签约工作。 四、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1、本次招商结果与项目可行性报告预计(租赁单价每平方米500元/年,出售价格2.4万元/平方米)相比,出售比例有所减少,而出售价格有所提高,租赁价格则有较大幅度提高,在此基础上出售的非金融用房还另行收取了新市场培育基金。根据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本次招商的租赁收入,将从起租之日(2014年8月1日)起按月计入当期收益;本次招商的商铺销售收入,预计在2015年体现损益;新市场培育基金将在收入确认之日起体现损益,预计从届时起将对本公司业绩的提升起到一定作用。 2、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是公司为进一步扩大在东三省的影响力,建设黑龙江乃至东北亚地区最具规模、最有特点的皮革内外贸营销平台而开发建设的,此次招商的成功,对公司坚定项目后续开发信心、加快外延式发展步子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存在的风险 1、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招商的签约收款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存在认购认租者不与哈尔滨海宁公司签订协议的可能,从而导致最终的招商结果发生变化。 2、如哈尔滨海宁皮革城开业后未能达到预期的繁荣水平、经营状况不能达到商户预期,则存在第二年度租金下降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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