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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颖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丽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中山市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截止报告期末,约定购回明细: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减少29,574,442.1元,减幅为45.41%,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应收票据减少。

  2、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18,251,650.91元,增幅为95.55%,主要是预付原材料款与预付海关增值税税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5,474,912.74元,增幅为73.25%,主要是支付土地保证金、预支劳务费所致。

  4、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减少12,510,881.2元,减幅为90.75%,主要是部分客户银承票据到期所致。

  5、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减少16,212,037.67元,减幅为37.45%,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减少14,435,244.14元,减幅为46.09%,主要是本期发放上年应发年终奖与辞退福利所致。

  7、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减少34,424,249.99元,减幅为91.56%,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了发债利息。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减少1,595,543.26元,减幅为53.12%,主要是本报告期缴纳增值税相对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4,404,337.55元,增幅为48.84%,主要是本期增加债券利息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减少1,467,610.8元,减幅为789.65%,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5,130,160.83元,增幅为144.01%,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减少2,792,867.46元,减幅为99.24%,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减少6,371,680.22元,减幅为42.37%,主要是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2013年同期增加207,639,184.47元,增幅为131.93%,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货款增加、支付的货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2013年同期增加139,457,206.39元,增幅为56.6%,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土地款、设备款、工程款等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2013年同期减少978,206,767.54元,减幅为108.42%,主要是上年同期发行债券收到募集资金。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颖忠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1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4人)。独立董事陈敬云女士、王宗军先生、阮永平先生及董事蔡云晔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2,514.23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及汇率波动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1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4月24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2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2,514.23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及汇率波动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9号核准,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1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0】第1004000139号《验资报告》验证。上市费用结余117.36万元,已归还至专户,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145,289.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0年12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会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8月2日,公司与安信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承诺投资79,034.40万元,包括中顺洁柔唐山分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以下简称“唐山新建项目”)21,034.40万元,中顺洁柔新增年产7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及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中山新增项目”)33,000万元,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以下简称“江门新增项目(5万吨)”)25,000万元。

  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了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地点的议案》,同意将 “中山新增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故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坦背胜龙村变更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勒冲围、大冲口围;“唐山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唐山分公司变更为唐山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顺洁柔(四川)纸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天天纸业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具体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杨家套乡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杨家套乡新建2.5万吨,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工业开发区新增2.5万吨(以下简称“成都天天新建项目”)。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351.94万元,超募资金66,137.60万元,共使用募集资金143,489.54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1,461.84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907.29万元,加上预计退回设备质保金159.8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净额为2,514.23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73%。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募投项目机器设备主要从境外采购,主要以欧元、美元结算,因汇率波动,存入设备保证金与实际支付设备金额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得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

  3、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采购环节严格把控,使得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四、董事会关于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三年,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2,514.23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及汇率波动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中顺洁柔本次拟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有关规定。

  八、备查资料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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