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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尧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 1、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9.57%,主要系本期盈利,可弥补亏损减少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2、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减少40.63%,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8.37%,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 二、利润表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55.68%,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2.6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64.64%,主要系本期盈利,可弥补亏损减少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8、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336.07%、421.89%、415.0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6.37%,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465.29%,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陈尧根_____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落户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与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落户协议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3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签订落户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生产发展需要,与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就公司在绍兴滨海新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双方就签署《绍兴滨海新城落户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正式签署并生效,现就协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概述 公司拟购买位于绍兴滨海新城面积约为235亩的工业用地(具体以“招拍挂”时的用地出让面积为准),用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现代医药制剂项目。根据协议安排,全部规划用地约为235亩,其中首次供地约119.09亩,具体以“招拍挂”时的用地出让面积为准。土地出让款总价以挂牌出让实际成交价为准。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落户地块面积和投资强度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5亩,其中首次供地约119.09亩,具体以“招拍挂”时的用地出让面积为准。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甲方要求的投资强度,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 3、项目用地取得方式和价格 乙方通过参与竞买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款总价以挂牌出让实际成交价为准。 经双方协商,乙方于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土地预付款100万元人民币。 4、项目供地计划 甲方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分期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具体将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并通知乙方参与竞买,供地计划初步为:2014年供地不低于144亩,2016年供地91亩。土地规划条件应符合滨海新城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和乙方项目需要。 5、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1)支持乙方在绍兴滨海新城投资建设医药制剂项目。(2)负责为乙方投资项目提供达到“七通一平”(包括道路、给排水、双回路供电、供热、排污、通讯、有线电视等)标准的工业用地。(3)乙方项目可享受绍滨海委[2013]11号文件中的相关优惠政策;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报批文件资料后,甲方确定专人为乙方投资项目的手续申报、排污指标落实、环保审批、重点项目申报、开工建设及投产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乙方责任:(1)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的土地预订款。如乙方不按协议约定的起始价报价竞投而使该宗土地流拍,或乙方参与报价竞买并成功摘牌的,土地预订款甲方将在挂牌或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如乙方报价竞买未能成功的,则甲方在挂牌或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预订款退还给乙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2)乙方参与公开摘牌或竞买本项目用地,应遵循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竞买保证金乙方按挂牌或拍卖公告、须知缴纳。如摘牌或竞买成功,乙方按国土部门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价款。(3)乙方承诺,项目规划建设严格按本宗土地的公开挂牌或拍卖须知、规划条件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省、市国土和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集约用地的政策和滨海新城规划设计有关政策规定;其建设和生产经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问题上引发经济和社会纠纷,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风险提示 由于本协议项下土地将依法通过挂牌方式出让,土地能否符合挂牌出让条件、能否如期出让及乙方最终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买土地的实际进程,适时发布进展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绍兴滨海新城落户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在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城设立全资子公司。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 2、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药业”,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尧根 拟定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与销售(尚需取得药品监管部门的事先核准);医药相关产业项目的研究、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与管理 拟设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 上述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考虑,鉴于公司目前厂区拥挤,未来发展受限,公司考虑在绍兴滨海新城购置未来发展所需的土地。本次通过设立该子公司,公司将启动土地购置及新厂区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产业发展布局,使公司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该项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存在因当地政府政策、行政审批等因素导致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地政府政策变化,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积极应对上述风险。 2、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公司董事会基于自身长远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但子公司设立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把已有的包括GMP管理、财务资金控制、人事管理等较为科学有效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落实至该全资子公司,促使该子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5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绍兴县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的1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37%)于201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质押事项详见本公司2012年5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房地产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08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2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6,800,000股,占亚太房地产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1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3%。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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