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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董事长张骏、总经理林孝帮、财务总监雷志华及财务部经理陈文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份无偿划转《收购报告书》中承诺:

  ① 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并将继续保持福建南纸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②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成员企业将避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或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未来产生或出现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或商业机会,本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者直接将该等商业机会让渡给上市公司。

  ③ 在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国内新闻纸和文化纸市场产能过剩、竞争日趋激烈的状况仍未能改观,特别是新闻纸市场受电子媒体的冲击和经济疲软影响,使得新闻纸需求缩减,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更加突出,造成新闻纸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同时受企业自身所固有的区位劣势、用电成本高、部分生产设备继续停机、历史包袱重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骏

  总经理:林孝帮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17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4年4月24日15:00在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

  鉴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为关联交易。

  此项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同意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伍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一年。该借款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5月29日10:30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审议《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18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

  5亿元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总额度人民币5亿元

  ● 委托贷款期限:1年

  ● 委托贷款利率: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 委托贷款用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交易内容: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财务资助,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每笔借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占用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财务资助,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每笔借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占用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关联方关系

  目前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6,115,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金额5亿元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骏先生、叶辉先生、黄健峰先生、苏杰先生、张蔚女士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会前,董事会就此项议案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该事项事前已获得独立董事认可。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条款规定,此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4月27日

  住 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法人代表:翁若同

  注册资本:10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资产管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福建投资集团合并总资产651.38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319.54亿元,营业总收入46.4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57亿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财务资助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双方主体

  (1)甲方: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同意以委托贷款方式向乙方提供总额度伍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乙方生产经营周转,使用期限一年,即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3、委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4、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贷款乙方可分次提取,循环使用,每笔借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办理委托贷款的申请手续。

  5、乙方可提前归还委托贷款,甲方按实际用款时间收取利息。

  6、若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委托贷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提前到期的委托贷款本息。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人民币5亿元的委托贷款,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每笔借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执行人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本次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同时不需公司提供担保,此项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可以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紧张局面,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福建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时,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福建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3、本次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同时不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紧张局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定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监事会独立意见

  5、《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19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29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2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29日 10:30开始。

  4、会议的表决方式: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4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27日、28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李永和、李秀淼。

  联系电话:0599—8808806,传真:0599—8808807。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29日召开的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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