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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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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小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阙海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蔺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预付账款与上年度末相比增加3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年度开局各项目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与上年度末相比增加348%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定期存款未到付息日期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与上年度末相比减少94%主要原因是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回诚意金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与上年度末相比增加203%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了对中山市诚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与上年度末相比减少48%主要原因是年终奖已经发放完毕所致;

  6、应交税费与上年度末相比减少41%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支付部分应交税款所致;

  7、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0%主要原因是对比同期增加新东网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3%主要原因是增加子公司新东网和中达所致;

  9、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87%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收入减少和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6%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增加对应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纳入合并和应收的退税收入增加所致;

  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9.6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软件收入占比增大,同时软件及系统集成销售的季节性特点,软件项目集中在下半年验收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690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到的货款增加和收回中山通诚意金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约56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30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8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主持,由董事会秘书陈开元先生记录;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人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报表(未经审计)》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 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证监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广大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辖区资本市场微博信息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54号)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3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达华智能: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5),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14年4月30日上午9:30在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4、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下午15:00—2014年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吴志美先生、王丹舟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宣读述职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辞职并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并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1审议《关于选举郭亮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9.2审议《关于选举方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议案9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操作为:

  A.股东拥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监事候选人郭亮女士、方明女士,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B.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投票表决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C.每位当选监事的得票总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三)本次议案5、议案7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4年4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4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841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3、登记时间: 2014年4月24(星期四)、25日(星期五)9:00—11:30,13:3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陈开元、张高利

  联系电话:0760—22550278

  联系传真:0760—2213094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项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2;

  2.投票简称:达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达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9。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议案9为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则9.01代表第一位监事候选人,9.02代表第二位监事候选人,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8),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多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4年4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如不能申请成功,请返回重新操作。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9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将另行通知;

  4、附件为授权委托书样本。

  七、备查文件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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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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