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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及财务总监雍正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比上年增加42%,系本期股份公司增加2000万保证金存款。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期减少89%,系上期归还中投及东海岸流动资金。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系上期收到持有澳成25%股权和股东贷款收益权转让对价款。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系上年同期对平湖酒店在建工程支出。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3%,系贷款利率降低,利息减少。 6、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2%,系股份公司增加2000万保证金存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南油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对方深圳市优瑞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就《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所引起的争议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司也就该事项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反请求(详见本司2014年4月11日的公告)。有鉴于双方所提出上述仲裁与反仲裁申请的争议,该项目的发展对本司的影响出现了如下财务的不确定性: 1、 因仲裁裁决的时间和结果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对本年度和未来年度据原合作协议所约定的本司拆迁补偿收益和开发期预期的优先股收益均产生了不确定;双方向对方所主张的赔偿金额在裁决之前均存在不确定。 2、 以本司名义所申报的项目地块开发权益,因取得了深规土【2013】759号通知的批复,消除了专项规划方案批复前地块未来开发指标所存在的不确定性,使地块的开发价值和应补地价同时大幅提升,使获利空间和开发难度也同时增大,但国家863计划产业化促进中心项目相关产业用房未获准建设已使原《合作开发协议》合作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产生了重大的不确定。 对此,本司董事局将恪守职责,为股东争取最大的利益。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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