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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永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201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杭州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协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00万元受让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合大”)所持有的杭州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合大”)100万元的股权,同意公司以人民币7500万元认购浙江合大新增杭州合大1500万元的注册资本。目前杭州合大已经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金固股份持有杭州合大80%的股权,法人由侯生跃变更为孙锋峰。 (二)201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 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并在2014年3月31日的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确定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 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之首期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项目”。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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