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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张丽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红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部分应收票据到期托收、贴现及支付,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0%。 2、因疆内逐步进入销售旺季,代付款项增加使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86%。 3、生产备料及销售储备,存货较年初增加62%。 4、因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及项目款,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33%。 5、因疆内逐步进入销售旺季,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123%。 6、因支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57%。 7、因归还4亿短期融资券,使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40%。 8、因借款增加、项目完工停止利息资本化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59%。 9、由于应收款项增加,坏账计提增加,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97%。 10、由于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增加,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77%。 11、由于部分企业盈利比去年同期增加,使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28%。 12、由于票据到期托收及部分票据贴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3%。 13、由于在建项目逐步完工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量较去年同期减少83%。 14、归还借款,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减少64%。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山股份于以前年度以初始投资成本800万元取得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2009年10月末西部建设上市成功,天山股份将该笔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截至2014年3月31日,根据持有的17,180,741股的市值确认公允价值为190,362,610.28元。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丽荣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证券代码:000877 编号:2014-025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4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王广林、张丽荣、赵新军、王鲁岩,独立董事赵成斌、曾学敏、边新俊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刘志江委托董事王广林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吐鲁番天山等五个新建项目余热发电以BOOT模式建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配套余热发电项目以BOOT模式建设,并同意上述五家公司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投资合同书》(BOOT合同)及《合作约定书》。本公司3 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刘志江、王广林、张丽荣、赵新军、王鲁岩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现实际董事成员8名,需增补1名董事。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现提名李冲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增补董事候选人李冲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一致认为李冲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一致同意李冲先生作为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5月13日下午14: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拟增补董事简历 李冲,男,汉族,陕西省蓝田人,1964 年12 月出生,1981 年10月参加工作,1990 年4月入党,新疆师范大学思想政治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资本运营处专职董事。1981年10月统招入克拉玛依技工学校基建班学习;1983年3月至1985年8在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工程系焊接专业委培班学习(新疆石油管理局定向委培,大专学历)。1985年8月—1991年4月在新疆石油管理局运输处配制车间实习,后任技术员,车间副主任;1991年4月—1993年3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运输公司技术科任科员;1993年3月—1997年8月任克拉玛依橡胶厂副厂长、厂长、书记;1997年8月—1999年12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运输公司组织科副科长、科长;1999年12月—2003年12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运输公司人事(组织)教育部部长;2003年12月—2012年7月任克拉玛依市飞豹特种油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2014年2月任克拉玛依翼龙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书记兼副总经理;2014年3月3日至今任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董事。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证券代码:000877 编号:2014-026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吐鲁番天山等五个新建项目余热发电以BOOT模式建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吐鲁番天山)3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公司全资子公司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库车天山)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公司全资子公司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州天山)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公司全资子公司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若羌天山)3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蕴天山)3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均配套有余热发电项目。为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上述五个项目的配套余热发电工程,公司拟分别采用BOOT模式建设。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辰科技园区中捷科技园火炬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奇 注册资金:3.27亿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日 税务登记号:120113700492827 主营范围: 余热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余热发电工程技术开发、设计、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相关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保温材料、机械电器批发、零售;提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方案及技术咨询;代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减排额销售业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中材节能总资产152,877.14万元、净资产89,070.66万元、营业收入75,089.15万元、利润总额5,164.91万元、净利润5,147.04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中材节能是国内知名节能设计施工管理企业,有很强的余热发电系统设计、设备供应和施工调试等总承包管理以及丰富的后期运营管理经验,具备履约能力。 3、鉴于:本公司与中材节能同受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吐鲁番天山、库车天山、克州天山、若羌天山、富蕴天山与中材节能签署《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投资合同书》(BOOT合同)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00t/d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6MW)、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000t/d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15MW)、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000t/d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9MW)、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00t/d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6MW)、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00t/d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6MW)五个发电项目拟以BOOT模式建设。公司通过邀请议标形式,邀请杭州中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投标。经过对竞标企业的施工技术方案、资质等因素的综合评比以及对实际BOOT模式业绩的了解,经过综合评定后,最终确定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上述合同定价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定价政策参考同地区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背景及建设方案 由于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同时借鉴国内其它同类企业BOOT建设模式的成功经验并考虑到公司下属吐鲁番天山等五家子公司在未来十年中生产线运转率有提升的空间,运营效率不断提高等因素,公司拟采用BOOT模式建设上述五家公司的余热发电项目。 经过邀标议标的方式,上述5家单位的余热发电项目拟由中材节能投资建设运营。具体合作方式为:由中材节能在吐鲁番天山等五家子公司所在地设立项目子公司并投资建设余热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由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免费提供废气,中材节能利用废气、余热发电并将电能出售给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10年,合作结束后我方可以以股权收购方式购买对方项目子公司股权。运营期内,我方有权在无违约、无欠费的条件下收购中材节能拥有本余热发电项目子公司全部股权。 2、项目主体 项目甲方: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乙方: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范围: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上述五个公司余热发电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材料供货和安装工程,以及保证发电系统良好运行所需的工程设计、建设、运行、技术服务和调试运营管理等。 4、项目总投资:中材节能对上述五个项目合计投资为30600万元。 5、项目期限:本合同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 5.1、建设期:自乙方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起,甲方在45天内完成基本设计并提交乙方及有关部门评审,评审通过后,在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场地之日起开始计算建设期,上述五个项目建设期均为11个月(不含冬季停工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期)。 5.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的起始日为本项目并网发电之日,电站并网发电后视为建设期结束,开始进入运营期,合作期为10年。合作期结束且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之后,甲方将该项目子公司股权将按合同约定转让给乙方。为了明确协议双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的职责划分,合同双方将另行签订《合作约定书》,对本次合作过程电站用地、余热供气、供水消防、排污排放、并网供电、工程建设调试、电站运营等涉及双方职责和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各类技术参数、管理指标做进一步约定。 6、双方义务 6.1、甲方义务: 负责余热发电工程的设计、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全部资金投入;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乙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办理相关安全手续证照;负责聘请具备电力资质的专业监理机构对现场工程建设进行监理;负责电站员工招聘、培训及电站各项生产准备工作,负责电站的安全生产、运营管理、日常维护、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等工作,并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检查;如将电站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须事先告知乙方并必须经得乙方同意;甲方负责办理电站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手续等。 6.2、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办理电站的审批或核准所需的各种手续和办理由供电部门批准的电站并网手续;负责电站水源、接入系统等配套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建设;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无偿提供废气余热资源、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提供上月向供电局缴纳电费凭证,作为双方确认电价调整的依据并及时向甲方付费;如果乙方资产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乙方或其权利义务继承者仍然有效,乙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本项规定,协调当事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仍对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7、项目的支付结算方式: 7.1、在运营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余热电站所发电能,乙方以当地大工业电价回购供电量,此电价随每年乙方向电网公司购电价格的变化而改变。 7.2、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电费后,甲方将开具当期同等金额17%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7.3、运营期内,如果甲方将电站委托乙方进行运营,双方将另行签订委托运营协议。 7.4、运营期内,乙方有权在无违约、无欠费的条件下可在约定回购时段收购甲方拥有本余热发电项目子公司全部股权。乙方须提前3个月以书面方式正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乙方提出书面回购方案约定时间内,结清甲方所拥有的本余热发电项目子公司之所有债权债务,双方按照回购方案和合同约定办理电站的移交手续,乙方在约定的回购日向甲方全额支付回购款并承担除所得税之外的其他税费。 7.5、双方同意,该项目测算中将“增值税即征即退”、“减按90%计入收入”、“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得税税率按照15%征收”和 “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所取得的优惠收入已计入甲方预期收益中,由甲方单独享有,办理上述优惠政策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全力协助办理,如果上述优惠收入不能在电站发电之日后合理期(合理期是指不影响纳税实质的期限内)办理成功,乙方在回购电站或合作期结束前的一个月内按上述优惠政策涉及金额向甲方补足,乙方弥补的税项优惠所涉及收入及利润总额等以双方约定最低供电量对应的收入及利润为限,即“增值税即征即退”、“减按90%计入收入”按约定的最低供电量及供电价格确定收入,“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得税税率按照15%征收”和“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亦是指上述收入所对应的所得税;如果未能在合理期内办理是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则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其它利用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所获得的收益,在负责办理方扣除前期办理费用后,由甲、乙双方各半分享。 7.6、在每个运营年度内若因乙方水泥窑运转率和烟气参数高于设定值,甲方电站所供电量超出双方约定的供电量时,双方各按50%分享电站超供电量,分享额为(余热电站年实际供电量-表中当年约定供电量)×P×50%。若因乙方原因如水泥窑废气参数没有达到约定指标或者水泥窑实际运转率低于约定运转率,致使甲方电站所供电总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供电总量时,乙方在回购电站或合作期结束时补齐因供电量不足而使甲方减少的收入,即乙方在回购电站或合作期结束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部分少供电收入,年度少供电收入为(约定年度供电量-约定年平均供电功率×窑实际年运转小时×0.95)×P。 8、违约责任: 8.1、甲方的主要违约责任: ①、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交付日期或乙方同意顺延的时间交付工程,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五千元赔偿金; ② 、因甲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由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③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 乙方的主要违约责任: ①、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电费,每逾期一日,则应当按照所欠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②、乙方应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电站建设进度。如果因乙方原因电站建设期拖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伍千元。 9、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且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余热发电工程设计和建设及运营管理中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本公司下属企业“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在缓解资金压力的同时,可充分利用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保证项目的如期竣工和充分利用余热产生更大的效益。本次合同价格是以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通过邀请议标的方式确定,签署的BOOT服务合同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回避表决 鉴于上述事宜属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关联董事刘志江、王广林、张丽荣、赵新军、王鲁岩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3 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下属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企业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BOOT服务合同,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相关交易事项的表决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证券代码:000877 编号:2014-027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二楼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四)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 年5月1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星期三)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2) 截至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2、会议列席人员 (1)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吐鲁番天山等五个新建项目余热发电以BOOT模式建设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补选李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在201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详细披露,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三)注意事项 议案一为正常网络投票。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出席会议的每一个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席位数 2、每一份表决权代表一份选举票。在议案二累积投票制选举中,可以将全部选举票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选举票用于投票表决。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30-13:30,下午15:00-18: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 登记地点 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二楼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五、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877”;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4)投票说明: ①议案一为正常网络投票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 ②议案二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拥有表决权总数为持股总数乘以拟选举董事席位数,即乘以一,每份表决权代表一份选举票; 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申报股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未参与投票。 网络累积投票具体投票表决参照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 ,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让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功能前提前申请。 六、投票规则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系人:刘洪涛 周建林 联系电话:0991-6686798, 0991-6686791 传 真:0991-6686782 电子邮箱:tsgfzjl@163.com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董事会议案一的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董事会议案二的投票意见如下(本次选举实行累计投票制): ■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O一四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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