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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1版) 1、 铭恒金属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其它事项 铭恒金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违背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时所做的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铭恒金属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铭恒金属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整体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铭恒金属使用2,5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铭恒金属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2,500万元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铭恒金属上述资金的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4-020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部分募集 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尚未规划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3,785.37万元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2,714.63万元,总计6,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2,500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恒金属”),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9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8号文核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 股票3,9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22.00元,共计募集资金86,2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849.8万元、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028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36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募集金额39,39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43,964.2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1月4日出具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589997_B01号验资报告。 二、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规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的投资总额从39,398万元调整至43,638万元,新增投资4,24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注2: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395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其中285亩土地使用权使用超募资金6,538.83万元支付,截止本报告日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注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后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铭恒金属”)实施。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生产,超募资金及利息投入共计6,098.5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利息784,243.85元。 注4: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12,000万元参与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截止2013年12月31日,由于土地问题未解决,项目尚未正式启动。 注5:根据公司2012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10,000万元投资新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后经公司2013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上述项目进行了调整,最终调整为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于天津投资节能门窗项目。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正处在规划报批和筹备阶段,已投入超募资金400万元。 注6: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000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投入。 注7: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万元投资铝合金异形铸造技改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实施。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扣除上述已使用、补充投入及拟投入的超募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规划的闲置超募资金合计3,785.37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三、 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拟使用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部分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四、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项目”临近完成并陆续投入生产,因原材料采购、市场推广等的经营性资金需求逐步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自全面投产以来,随着销量的逐步增长,在原材料采购、研发投入等方面的经营性资金需求和购买辅助设备设施、监测仪器等资本性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加。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尚未规划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3,785.37万元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2,714.63万元,总计6,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2,500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 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累计金额为6,500万元(含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14.78%。 五、 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尚未规划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合计6,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上述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的使用。 八、 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合计6,5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上述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的使用。 九、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认为:罗普斯金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方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伴随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到帐已超过一年;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其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罗普斯金使用6,500万元人民币的超额募集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 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4-02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铭恒)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增资事项概述 1、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恒金属”)进行增资,增资后铭恒金属注册资本变更为16,6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变。 2、 本次增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春申路; 3、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2日; 4、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明福; 5、 注册资本:14,1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铝合金铸锭(棒)的生产、加工与销售;铝锭的销售;废铝再生及综合利用;自有厂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铭恒金属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6,998,964.52元、负债总额8,660,587.4元,净资产118,338,377.12元,营业收入9,032,844.24元,净利润-3,574,516.17元。 三、 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铭恒金属“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自2013年11月全面投产以来,随着销量的逐步增长,在原材料采购、研发投入等方面的经营性资金需求和购买辅助设备设施、监测仪器等资本性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加,公司此次增资可有效解决铭恒金属上述资金需求,保障其正常运转。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目标。 四、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4-023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4年05月20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周二)下午14点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9日- 2013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5:00至2014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5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工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05月19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4年0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 3、 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31号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31号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31 (3)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 传真:0512-65498037 (5) 联系人:夏金玲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0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2333。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3) 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输入买入指令; 输入证券代码;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 投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在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表决时,若股东先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项或该几项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其中某一项或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5月19日15:00至2014年05月20日15:00。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级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如下: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会议列表”专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04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此委托表决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项选择同意、反对或期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4-024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钱芳女士、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施健先生、财务总监俞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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