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7版)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0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脉集团”)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利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述额度为最高借款余额。 在上述条件下,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选择借款期限及利率、一次或分次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本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国脉集团与公司及子公司受相同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并经公司2014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可能产生借款利息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国脉集团成立于2001年8月13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国鹰先生 ,法定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主要经营对金融业、通信业、文化业、酒店业、农业、环保业、体育业、房地产业、生物医药业、矿产业、教育业、医疗卫生业的投资;办公用品、电子器材、计算机、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等。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9,020万元,总资产14,492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国鹰先生及配偶林惠榕女士、岳父林金全先生合计持有公司59.92%的股权,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国鹰先生持有国脉集团9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方受相同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国脉集团拆借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二)定价原则 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三)其他 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选择银行、确定贷款期限及利率、一次或分次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本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加大,银行融资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国脉集团拆借资金,可及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对公司当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与向银行借款的影响相同,因此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可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业务所需运营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6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093/)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隋榕华先生、独立董事许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程伟熙先生、董事会秘书冯静女士将出席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吕祥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吕祥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之职。吕祥熙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之职后,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吕祥熙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吕祥熙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吕祥熙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吕祥熙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敏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变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敏女士:1967年生,中国籍,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律师资格。历任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书记员、助理员,天津OTIS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法务员,福州众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兼任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敏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和完善现有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关于补充和完善现有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和完善现有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一)生效日期 董事会批准日。 (二)原因 在现有会计政策的基础上,在存货和收入中增加关于房地产的核算内容,更加明确并细化公司房地产会计政策。 (三)补充和完善的内容 会计政策存货和收入中增加关于房地产的核算内容,补充主要内容以黑体文字列示,具体如下: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劳务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房地产开发业务特定存货的核算方法 ①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开发用土地所发生的购买成本、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基础设施费等,在开发成本中单独核算。 ②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A、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其成本由相关商品房承担;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如果滞后于商品房建设,在相关商品房完工时,对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进行预提。 B、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各配套设施项目独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所发生的成本。 收入项下收入确认原则中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房地产销售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在售房合同已经签订,商品房已经完工验收并且符合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时予以确认。 补充后会计政策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程序 《关于补充和完善现有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生效未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产生影响,未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未对公司定期报告产生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补充和完善现有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能够更恰当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更可靠反映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补充和完善现有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为对公司未来新增业务的政策补充,更加明确相关业务的核算;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是参照会计准则解释和证监会的披露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可靠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补充和完善现有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和完善现有会计政策的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说明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充和完善现有会计政策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2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银行,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并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公司审计部每季对上述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二)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为: (一)国脉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1号;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隋榕华;经营范围为通信工程设计等;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282.73万元;净资产11,428.58万元,净利润2,088.49万元。 (二)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陈国鹰;经营范围为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3,890.24万元,净资产15,983.46万元。 (三)福建国脉科学园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1号楼4A-2;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陈学华;经营范围为园区开发与建设等,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0万元,净资产14,474.88万元。 (四)福建国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福州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1#楼四层4A-1;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陈学华;经营范围为通信工程设计、技术服务等;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484.41万元;净资产983.04万元。 (五)福建国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1#楼2层;公司持股比例为51%;法定代表人为隋榕华;经营范围为通信设备及电子计算机产品的批发、零售等;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297.38万元;净资产2,814.68万元。 (六)上海圣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6幢14201-1室;福建国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金崇英;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生产等;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224.76万元;净资产1,856.91万元。 (七)福建国脉圣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1#3层;上海圣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金崇英;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生产等是;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0万元;净资产970万元。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审计,各公司的情况参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年报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0亿元,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79.19%;实际担保余额为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19.80%,不存在逾期担保。 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可进行有效控制,随时监控风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9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2012年由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普天国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天国脉”)实施的合同的顺利完成,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2014 年度公司与普天国脉及其全资子公司- 国脉中讯网络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讯香港”)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14 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决议及相关独立意见参见2014年4月 26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4 年度,由公司签订合同,普天国脉及中讯香港负责实施的项目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上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310万元。 上述业务合同以外币计价的,按业务发生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估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 1、普天国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4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千,法定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主要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对外贸易等。 中国普天持有普天国脉40%股权,为普天国脉第一大股东;公司持有普天国脉33%股权,为普天国脉第二大股东。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普天国脉经审计总资产56,996.96万元,净资产20,047.65万元;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84,859万元,净利润3,655万元。 2、国脉中讯网络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20日,注册资本:1万港币,法定代表人:成炯,法定住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2楼2209室。无特定营业范围。 普天国脉持有中讯香港100%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讯香港经审计总资产9,576.33万元,净资产4,958.90万元;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1,753.70万元,净利润1,464.94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普天国脉、中讯香港财务状况良好,在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普天国脉33%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国鹰先生现担任普天国脉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程伟熙先生现担任普天国脉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10.1.3第(三)项的规定,普天国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保证由公司签订、普天国脉及中讯香港实施合同的顺利执行,关联方之间合同的执行与资金的结算涉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计发生不超过3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有偿、公平、自愿原则,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支付安排及结算方式:公司按照采购订单约定的付款比例,在收到普天国脉提交的采购订单约定的付款单据,且公司收到客户相应阶段的货款后3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普天国脉支付当期结算的价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所需的交易,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8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17,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及其资金孳生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6号文,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万股,每股人民币1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9,456.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6,390,543.62元。上述资金于2010年12月31日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0)验字E-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26.6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6,089.89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3,012.41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012.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3,012.41万元,购买理财产品3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2,745.28万元,该差异为银行利息扣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募集资金存放于下列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2013年5月1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变更出现节余募集资金17,707.78万元。目前,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中或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变更事项公告参见同时刊载于2013年4月20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35,375.25万元,已投入19,112.14万元,募投项目尚需投入16,263.11万元,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057.69万元,可满足完成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除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发展。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