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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华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建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 元
(2)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单位: 元
(3)现金流分析 单位: 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就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责委员会委员换届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问责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华春先生,副主任委员苏建忠先生,委员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黄杰先生、戴仲川先生、李玉中先生、柯贤权先生、李小刚先生。 10、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申请17,000万元(壹亿柒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用作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具体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00元,总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份到帐,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5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2012年6月29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经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785,281.42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同时注销了该超募资金账户。 经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7月18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到2014年4月22日福建瑞森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33,282.7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余额为35,949.85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87%),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600万元。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财务记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监事会意见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87%),使用期限自董事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到2014年4月22日福建瑞森已将上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财务记载,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87%),使用期限自董事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到2014年4月22日福建瑞森已将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财务记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已于2014年4月2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兴业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同意兴业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2年5月2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蓝湿皮项目”原计划投资40,205.23万元。2013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暂缓原“福建瑞森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蓝湿皮项目”中年加工150万张牛蓝湿皮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并将其中的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此次调整后原“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蓝湿皮项目”仅建设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8,252.24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剩余募集资金8,465.56万元,该部分资金将暂缓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4月24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并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截止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计划已累计投入26,158.77万元,具体项目使用计划及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23.93万元(含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68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均已执行完毕。 (3)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7月18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到2014年4月22日福建瑞森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59,498,527.72元。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目前建设尚未竣工,以及购买生产设备的付款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故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银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70,123.4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19,000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8,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公司已经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兴业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下转B5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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