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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2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决议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总部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越伦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32,406,482股,占公司总股份41,068.8万股的32.24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无线通信与物联网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06,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4年4月3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轶男、邹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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