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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同意选举何其江先生、汤水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何其江先生、汤水萍女士将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何其江: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万安集团诸暨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事业一部总经理。 何其江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汤水萍: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现任公司人事部副部长。 汤水萍女士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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