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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信托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曹三明先生、阎维杰先生,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钱蒙先生、总经理傅强先生、财务总监李涛先生及计划财务部临时负责人陈仁龙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⑴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⑵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SDIC TRUST CO.,LTD. ⑶ 法定代表人:钱蒙 ⑷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7层、8层 邮政编码:100034 ⑸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dictrust.com.cn ⑹ 电子信箱:sdictrust@sdic.com.cn 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彬 联系电话:010-88006600 传真:010-88006622 电子信箱:sdictrust@sdic.com.cn ⑻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⑼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7层 ⑽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茅台大厦28层 ⑾ 公司聘请的常年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19层/20层 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2座19层 2.2 组织结构 ■ 图2.2 3、公司治理 3.1股东 表3.1 ■ 注: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 3.4高级管理人员 ■ 3.5公司员工 ■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以“诚实守信,稳健运营,立足市场,创新发展”为经营方针,在健全风控体系、管理机制到位的基础上,做大做强信托业务,持续推进财富管理业务,稳健经营固有业务,积极打造“信托业务与财富管理两大业务板块协同互动、固有业务稳健增值”的业务格局,至2015年努力建设成为一家具有中等规模、拥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在一到两个信托业务领域占据领先地位、品牌形象突出的信托公司。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注:在资产分布中,其他资产包括货币资金5,661.52万元,应收款项566.82万元,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162,969.8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3,392.91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4.3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1 有利因素 2013年,信托行业在重重压力与困难下实现了持续高速发展,管理资产规模突破10万亿元,土地信托、家族信托等成为创新亮点。展望2014年,经营形势不容乐观,但从中长期来看,也不乏有利于信托公司发展的因素: 一是宏观政策层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国企改革、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等改革举措,为信托行业发挥制度优势、实现业务转型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二是监管层面,根据银监会2013年提出的关于完善信托行业治理体系的监管思路,未来将建设信托产品流转平台,实施分级监管、分类经营政策等,引导信托公司更加规范、稳健发展;三是从行业自身来看,激烈竞争迫使信托公司加快创新转型步伐,从粗放型模式向专业化、差异化经营转变,有助于形成和提高行业竞争优势,促进全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4.3.2不利因素 2013年,国内经济持续下行,企业经济效益下滑,流动性偏紧,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虽然保持了持续增长,但增速明显放缓,部分存续项目的风险可能暴露,兑付压力增大。在泛资管大环境下,金融同业竞争态势严峻,券商、基金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抢食通道业务的影响显现,商业银行试点资管计划可能带来更大冲击,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资金价格水平上涨,信托资产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前景堪忧。从监管环境看,原有的银信合作模式难以维系,而作为传统支柱业务的房地产及地方融资平台项目持续受限,要求愈加严格;监管部门对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信托产品的监管加强,加之银行代销渠道的缩减,集合资金募集难度加大。综上,信托公司的发展已经从市场机会获利时代转向能力获利时代,信托行业整体亟需通过业务转型重塑核心竞争力。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1)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向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设有信托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两个专项委员会,专项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聘任经营层,依法行使经营权。为严格固有财产与信托业务的分类管理及科学决策,公司设立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和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分别对固有业务、信托业务进行决策。 公司设置专职总法律顾问,明确规定总法律顾问参与业务运作、业务决策的职责和权限,赋予其对业务管理事项的参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等权利。 公司设立信托业务总部、创新业务总部、金融市场业务总部、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管理总部、财富管理总部等业务部门,以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资产运营总部、稽核审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计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确定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业务部门在业务上独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门,其人员不与公司其他部门人员相互兼职。公司主要从业人员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规定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技能。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建立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构筑完整的内控管理架构。“三道防线”的内控管理架构的构成如下: “第一道防线”为各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对本部门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点进行识别、自我检查和实施关键控制程序; “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主要风险点进行独立的日常监控与管理; “第三道防线”为稽核审计部门对各部门的业务运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独立的稽核与检查。 (2)内控文化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法规范经营,科学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信托当事人和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 公司依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遵循监管机构的各项法规政策,为受益人的最大合法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良的信托服务,并使公司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公司倡导“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企业文化精神。 公司的内控管理理念反映了公司的核心价值,影响企业文化,并指导业务操作。它融会在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通过员工的日常操作与管理活动体现出来。 公司加强内控文化建设,组织员工参加公司内部和集团的培训,培育每个员工的内控文化理念,通过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公司内控文化和内控环境,影响并提高公司所有员工的风险意识。公司要求每个员工都承担内控管理的责任,在各自岗位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主动识别、管理和防范风险,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内控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的实现。 公司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内部控制优先,稳健审慎经营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竞争与规范、效益与风险、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摒弃片面追求效益、忽视所面临风险的倾向,以获得长期发展的持久动力。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需要,不断补充、修订业务制度、业务流程,从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稽核审计、信息技术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维度健全内控体系,制定了多项基本管理制度、一般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以满足监管政策、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各方面的要求。 公司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与制定公司的内控制度。发起部门根据日常管理需要和业务管理需要,初步制定公司的内控制度方案,在充分征集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制度方案,上报公司经营管理层或董事会批准施行。根据实际运行效果,公司持续补充和完善内控制度。 在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的基础上,公司采取流程化控制的模式,及时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业务流程。通过流程管理明确业务开展程序,控制风险点,并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员,促使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更为科学合理。通过对业务流程的持续优化和改进,进一步提升业务决策和运作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有效控制了公司所面临的各项风险。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1)内部控制的评价和后评价 公司通过对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和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执行效果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后评价。公司努力探索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内部控制进行科学评价和后评价。 2013年,公司积极配合股东单位组织的内控评价工作,认真研究内控缺陷,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内部控制的监督和纠正 风险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内控执行情况,并就全公司风险控制总体情况向总经理作汇报。稽核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稽核审计。 通过各部门自查和风险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内控执行情况,以及稽核审计部门审查各部门的执行结果,对于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提出弥补意见,按照管辖权限层层上报,经有权管辖的相应层次决定后调整。公司各个管理层次在自己的管理权限内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结合监管政策的变化,分析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影响,及时更新公司内控制度以适应监管的要求;针对新业务出现时新增的风险点,及时更新现有内控制度,达到覆盖新增风险点的目的。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状况 4.5.1.1信用风险状况 (1)2013年末应收账款567万元,主要为应收信托项目往来款,信用风险小。 (2)公司固有财产2013年未发放新增贷款,期末贷款本金余额为4500万元,属于正常类贷款。 (3)公司2013年度运用固有资金发放的贷款业务、运用信托资金发放的贷款业务,均未发生信用风险,未发生因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 (4)为公司信托项目提供托管、经纪服务的机构,2013年均持续经营,运作良好,未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公司解散等对信托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5)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固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关准备。 4.5.1.2市场风险状况 截至2013年末,公司直接投资股票、基金等证券投资余额25035万元,占公司固有财产的9%。这些投资受市场价格的影响,因此具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收益波动风险。 4.5.1.3操作风险状况 2013年,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经营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操作流程,细化岗位职责,加强关键节点监控,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4.5.1.4其他风险状况 2013年,公司没有发生因其他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风险管理政策及策略 4.5.2.1信用风险管理 (1)公司加强事前评估和判断、加强事中管理和控制,防范和规避信用风险。 (2)为加强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2013年公司制定、修订多项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规定。 (3)公司选择声誉良好、资产质量好、资信等级高的交易对手,根据对资金安全性的要求和融资方的实际情况设置担保措施:对于抵押担保,公司按照产权清晰、管理方便、价值变动较小的原则评审确定,综合考虑未来变现价值等因素后具体确定;对于保证担保,公司综合评审保证人的经济实力、信誉后确定。 (4)公司通过监管资金账户、监管项目公司印章、提前归集资金等多种控制手段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5)公司为信托项目选择经营稳健的托管银行、经纪商和投资管理人,并与上述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规定了由其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5.2.2市场风险管理 (1)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结构,严控个股投资比例,关注仓位控制以及行业配置,有效降低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2)对于证券市场的投资,通过压力测试进行定量判断,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对市场风险的监控作用,对业务数据进行及时跟踪监测,并及时预警。重点关注有止损点、预警点设置的信托产品,以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市场的变化。 (3)公司对抵押/质押物价值进行动态跟踪,实时根据市场状况对抵押/质押物进行合理估值,并根据情况要求合作方增加抵押/质押物或提供其他增信措施,通过上述办法,有效管理融资类项目的市场风险。 4.5.2.3操作风险管理 (1)公司通过建立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流程来防范操作风险。 (2)公司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要求业务人员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以及公司业务流程的规定操作,履行受托人职责,防范操作风险。 (3)对由于托管银行和经纪商因操作风险导致信托财产损失,公司将根据与其签订的协议向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4)公司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风险教育,不断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将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员工的日常行为中,深入到各个业务环节,把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节点。 4.5.2.4其他风险管理 (1)公司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认真研究对策,以化解由此而来的政策风险。 (2)公司运作与既定战略方向一致,组织架构合理,管理职责分工明晰,人力资源培训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能有效控制管理风险。 (3)公司聘请专业法律机构作为顾问,协助控制法律风险。 (4)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 (5)稽核审计部对主要业务过程的各种风险进行监督。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1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2-2资产负债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3-1利润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3-2利润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5.1.4-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4-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本公司2013年度较之2012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报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截至报告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事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固有业务投资品种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发放给霸州市滨海东方科技有限公司180,000,000.00元,贷款期限2012/12/26-2013/12/26,固定年利率11%,取得股权质押权作为滨海东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担保。本贷款增信方中国高新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控股企业,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 发放给北京唯度恒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5,000,000.00元, 2012/12/31--2014/6/30,固定利率固定年利率12%,该债务取得连带责任保证和补充连带责任保证。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3本年度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3年,公司继续保持在艺术品信托方面的创新力度,持续探索此类业务,相继成立了“国投飞龙艺术品基金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投飞龙艺术品基金2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金额1.6亿元。积极开拓业务领域,涉足影视文化产业,成立“国投信托影视文化产业基金(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目前实收信托金额5亿元。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3公司净资本及风险资本情况 截至2013年底,公司净资本为233,238.45万元,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等占用的风险资本为197,424.52万元,公司净资本高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高于公司净资产的40%,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风险控制指标。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 ■ 6.5.4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及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母公司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48,614.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893.27万元,增幅为53.26%。实现净利润39,252.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691.99万元,增幅为53.57%。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3,925.22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1,972.03万元。 合并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0,766.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103.00万元,增幅为45.85%。实现净利润47,234.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682.03万元,增幅为49.70%。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3,925.22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4,186.30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3年4月3日,吕益民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公司对吕益民进行了离任审计,并于2013年4月28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递交了离任报告。 2013年4月7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傅强为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2013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聘任傅强为公司总经理。经中国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傅强自2013年8月2日起正式履行董事、总经理职责。 2013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聘任李涛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级)。经北京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李涛自2013年11月14日起正式履行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级)职责。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2013年末,公司未决诉讼案件1件,涉案时间为2012年8月,涉案金额700万元,起诉人为沈阳万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万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鹏公司)收购了对沈阳市经济技术协作开发总公司(简称经济总公司)的本金为700万元的债权后,以经济总公司未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为由,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起诉了经济总公司的7家股东中的6家,要求这6家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诉的6家股东以我公司为经济总公司股东之一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我公司为第三人。法院已同意追加,并通知我公司出庭应诉。我公司已提出管辖权异议和退出申请。现该案已移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我公司被确定追加为被告之一。由于我公司于2005年已将持有的经济总公司股权转让给沈阳弘泰,且该股权所占经济总公司全部股权比例不足5%,所以我公司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8.4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信息。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13年9月10日至2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截至2013年8月末的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业务制度建立、项目前期尽调、后期管理、信托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公司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计划,逐一落实,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汇报整改结果。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于2013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A56版披露,主要内容为: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傅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傅强先生的总经理任职资格已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390号文核准。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恪尽职守,围绕股东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审慎经营、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圆满完成各项年度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因违法、违规给公司和客户财产造成损失的问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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