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小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江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桂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73,862,547.10 | 175,644,619.29 | -1.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929,778.33 | 35,107,082.82 | 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3,629,691.90 | 33,079,097.66 | 1.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269,329.74 | 45,453,085.53 | -29.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4% | 2.69% | 0.0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638,914,652.17 | 1,600,100,379.57 | 2.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76,839,340.65 | 1,325,300,652.33 | 3.8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13,735.4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8,106.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9,095.3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0,599.4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250.86 | |
合计 | 3,300,086.4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2,679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李小龙 | 境内自然人 | 19.04% | 45,933,354 | 34,450,015 | | |
张彤 | 境内自然人 | 6.27% | 15,139,285 | 0 | | |
陈晨 | 境内自然人 | 6.23% | 15,021,077 | 0 | | |
胡维新 | 境内自然人 | 3.94% | 9,507,468 | 0 | | |
黄明生 | 境内自然人 | 2.99% | 7,205,104 | 5,403,828 | | |
宗明杰 | 境内自然人 | 2.7% | 6,506,701 | 0 | | |
北京利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9% | 5,052,140 | 0 | | |
张大庆 | 境内自然人 | 1.66% | 4,000,000 | 2,412,286 | | |
吴天舒 | 境内自然人 | 1.24% | 3,000,000 | 0 | | |
宋凌 | 境内自然人 | 0.83% | 2,00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张彤 | 15,139,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39,285 |
陈晨 | 15,021,0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21,077 |
李小龙 | 11,483,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83,339 |
胡维新 | 9,507,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9,507,468 |
宗明杰 | 6,506,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6,701 |
北京利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052,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52,140 |
吴天舒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宋凌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黄明生 | 1,801,2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1,276 |
张大庆 | 1,587,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7,714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张彤和张大庆是胞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前10名股东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增加25,894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赎回保本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金;
2. 本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762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赎回可随时赎回型理财产品本金;
3. 本报告期末,应收利息增加248万元,主要系公司增加结构性存款计提的利息收入;
4. 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增加147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业务保证金;
5. 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减少21,476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赎回保本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金;
6. 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减少450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完工,转为固定资产;
7. 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减少1,489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发放2013年度年终奖;
8. 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573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尚处于筹建阶段;
9. 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加751.3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10. 本报告期内,预缴的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495.09%,主要系公司之部分子公司2013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014年开始享受12.5%的优惠税率;
11. 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01%,主要系上年同期一次性收到供应商退回的预付款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首都在线”商标转让款;
12. 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69.4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赎回保本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金,且无并购投资支出;
13. 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380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取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李小龙 | 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顺利进行,降低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的风险,基于对iTalk Global Communications,Inc.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龙先生与本公司签署《关于iTalk Global Communications,Inc.资产2012-2014年度利润预测补偿协议》。李小龙先生向本公司承诺并保证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4年每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如下净利润目标:2012年度不低于1,000万美元,2013年度不低于1,300万美元,2014年度不低于1,500万美元。若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达到以上净利润目标,则李小龙先生应向本公司进行赔偿。由于iTalk Holdings,LLC.在股权购买协议中已同意并承诺对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的净利润未达盈利目标部分进行赔偿,李小龙先生仅对2013和2014年的净利润目标承担赔偿责任。 | 2012年04月26日 | 2015年6月30日 | 严格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小龙;2. 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明生、芦兵、张靖海、肖瑗、刘江涛 |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小龙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发行前,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明生、芦兵、张靖海、肖瑗、刘江涛还承诺:在上述禁售承诺期过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0年09月0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李小龙 | 1.本人及本人控股/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以下统称“附属企业”),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目前正在经营的或今后准备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2.本人及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目前正在经营的或今后准备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 | 2009年09月1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1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715.82 | 至 | 6,986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350.9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海外互联综合服务业务和企业通信业务持续增长,增值通信业务加大新业务投入,公司整体业绩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