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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9版)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尹洪卫先生、董事会秘书冯学高先生、财务总监杜丽燕女士、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保荐代表人邱荣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19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现将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关联方为公司日常运行资金需求进行的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

  1、2013年3月29日,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东莞分行签署《最高额融资合同》,最高融资额度为10,000万元,融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13年3月29日至2014年3月29日,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高为上述《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2、2013年7月2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授信期限自2013年7月19日至2014年7月15日,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高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013年8月5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广州五羊支行签署《融资额度协议》,约定融资额度为6,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2013年7月25日至2014年7月25日。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苗木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高为上述《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2013年8月2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2亿元,授信期限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19日。尹洪卫、冯学高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5、2013年11月8日,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由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给予公司最高1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自签署日起12个月。上述授信合同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苗木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高、刘勇、秦国权提供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6、2013年12月2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东莞旗峰支行签订《授信协议》,约定由招商银行东莞旗峰支行给予公司最高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自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23日。上述授信协议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

  单位:元

  ■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尹洪卫、冯学高、刘勇对此项表决进行了回避,经4名非关联董事陈刚、包志毅、章击舟、岳鸿军一致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是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没有增加公司的负担与责任,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岭南园林201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岭南园林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岭南园林2013年度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20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4月23日收到监事钱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钱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去监事后钱颖女士在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钱颖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钱颖女士辞职后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3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钱颖女士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上海长袖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元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刘元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监事会声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刘元春先生个人简历

  刘元春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广东分所部门经理,现任东莞市德方信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主任。刘元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21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东莞市岭南苗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30,000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0,720,000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0,7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2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270,4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000,000.0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广会验字[2014]G14000120025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岭南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苗木)组织实施。岭南苗木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根据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为了保证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正常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苗木实施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增资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岭南苗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增资完成后,岭南苗木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万元增至人民币12,100万元。此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公司审议程序

  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改善子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岭南苗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22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公司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30,000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0,720,000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0,7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2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270,4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000,000.0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广会验字[2014]G14000120025号”的《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上述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鉴于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苗木基地供苗能力已经严重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把握市场机会,增强各项目管控能力,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并已在《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328页披露。

  (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截至2014年4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868,900.14元。

  现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55,000,000.00元中的9,868,900.14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868,900.14元。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4]G14000120079号《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到2014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四川省泸县得胜镇高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868,900.14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岭南园林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68,900.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有关内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本次置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9,868,900.14元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9,868,900.14元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岭南园林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岭南园林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岭南园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4、岭南园林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2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14:0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周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9日(周一)至2014年5月20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4年5月2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27号岭南园林大厦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一)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二)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5日(周四)

  6、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6、《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8、《关于申请201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9、《关于确认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2014年2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

  10、《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11、《关于制订<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12、《关于修订<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3、《关于修订<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15日—2014年5月19日中工作日:9∶00 至11∶30,14∶00 至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27号岭南园林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冯学高、秋天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联系传真:0769-22492600

  联系邮箱:ln@lnlandscape.com

  邮编:52312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717;投票简称:岭南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1.00 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 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投票例举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岭南园林”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议案3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

  (5)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岭南园林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5:00 至2014年5月20日15:00 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冯学高、秋天

  联系部门: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传真号码:0769-22492600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光明路27号岭南园林大厦三楼

  邮编:52312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14年5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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