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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苗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53.98%,主要原因为与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50.15%,主要原因为市场疲软,货款回收减少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31.37%,主要原因为费用摊销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5.48%,主要原因为在一季度发放2013年度的奖金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06.48%,主要原因为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8.76%,主要原因为增值税下降导致相应附加税减少所致; 7、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8.32%,主要原因为销售减少导致相应专卖店费用减少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1.56%,主要原因为2014年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3.73%,主要原因为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10、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0.75%,主要原因为销售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4.27%,主要原因为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12、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51%,主要原因为销售减少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54%,主要原因为利润减少所致; 1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8.59%,主要原因为销售减少所致; 15、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1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1.08%,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回土地履约保证金所致; 17、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69.08%,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1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9.01%,主要原因为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49.01%,主要原因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9.01%,主要原因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2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4.00%,主要原因借款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64.00%,主要原因借款增加所致; 2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0.00%,主要原因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2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6.19%,主要原因为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2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79.42%,主要原因为偿还债务和支付利息所致; 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16%,主要原因为借款增加所致; 2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97%,主要原因为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3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军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内部控制的整改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董事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第一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 2014—01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红英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 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的整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时针对资金占用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可以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使公司治理更上一个台阶。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内部控制的整改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在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5月9日 (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四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4年5月9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7480311 传真号码:0575-87043967 联 系 人:钱明均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四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8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4年5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步森股份”(002569)股票 股,拟参加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 2014—016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201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装、服饰、针织品、皮革制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 变更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装、服饰、针织品、皮革制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一般经营项目: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实际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 因调整经营范围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4号、[2014]6号。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召集专题会议,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一、违规事项 经查,2013年5-12月期间,步森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违规占用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存款8600万元。步森股份未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对资金占用事实进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二、整改措施 截止2013年末,步森集团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上市公司,并于2014年3月份向上市公司支付了相应的利息8.73万元。虽然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已经消除,但最根本的问题是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不到位。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针对上述问题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开始实施。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密切跟踪关联方资金往来,加强控制 为了防止发生可能的资金违规占用,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审计人员今后要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确保每月一次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门对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各部门根据资金往来的影响因素,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及时汇报给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今后涉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业务,在履行审批程序的同时必须提前到董事会秘书处报备。 (二)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 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必须认真梳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严格落实和提高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组织学习,提高合规意识 公司尽快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五)整改期限:持续监督落实。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是一个需要公司时刻警惕和长期规范的问题,公司通过本次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充分认识到了资金占用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进一步提高了对资金占用的防范意识。公司将及时针对资金占用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使公司治理更上一个台阶。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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