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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4年4月25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田永、周强、赵永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将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9号

  注册资本:13.15亿元

  法定代表人:沈立俊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的探矿、冶炼、深加工及其伴生元素的综合回收、加工、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外贸易(特控商品除外);对外投资;矿山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99,687.4万元,净资产131,682.03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5.06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昆明金瓯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金瓯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48号

  注册资本:166.67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正兴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造价咨询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昆明金瓯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总资产514.81万元,净资产289.76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13.29万元,净利润21.05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昆明金瓯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昆明冶金研究院(云南省冶金研究设计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冶金研究院(云南省冶金研究设计院)

  住所:昆明市园通北路86号

  注册资本:5,828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刚

  经营范围:承接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自动化、环境治理工程,矿产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金属合金及化合物、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矿冶及环保设备、电子产品、分析仪器等的生产及经营;技术咨询、中介、检测、培训、承包、仪器设备维修与制作技术服务;餐饮;期刊出版;广告发布;承办会议,租赁。兼营范围:珠宝加工与销售、玻璃仪器加工,物业管理与经营、停车场管理与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昆明冶金研究院总资产14,605万元,净资产6,81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9,079万元,净利润4.75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昆明冶金研究院(云南省冶金研究设计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住所: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强

  经营范围: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上述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销售、出口;外派实施上述工程劳务人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总资产132,011.67万元,净资产21,902.88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46,042.74万元,净利润3,871.7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住所:呈贡县七甸乡

  注册资本: 3,385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家贵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百货、建筑材料、粮油及制品批发零售;房屋维修、家电修理;园艺植物种植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总资产26,046,780.80万元,净资产 -13,582,449.3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7,450,925.44 万元,净利润 -2,350,638.34 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六)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金马镇

  注册资本:9,564.32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强

  经营范围:生产7微米或薄于7微米规格的铝箔、光箔衬纸产品及其它铝箔产品,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总资产77,664.66万元,净资产68,111.6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3,884.58万元,净利润1.79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七)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建水县临安镇南营寨

  注册资本:6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运正

  经营范围:锰矿石原矿采掘、冶炼;天然放电锰、电炉碳素锰铁、电解金属锰、硅锰、硅铁、冶金锰矿石、高锰酸钾冶炼、加工、销售;矿(岩)棉板、矿岩棉毡、粒状棉等绝热保温不燃吸音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钢材销售; 钢桶生产销售;有色金属矿(贵金属矿除外)购销。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42,034.88万元,净资产 40,031.80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2,535.21万元,净利润 -21,837.21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八)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399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德庆

  经营范围:工业、民用、有色冶金工程的乙级资质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冶炼工程监理甲级、项目管理、技术咨询业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810.87万元,净资产753.15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234.3万元,净利润85.56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九)云南省冶金医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省冶金医院

  住所: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

  注册资本:602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老年病、普通外科、妇科、计划生育、小儿消化、小儿呼吸、眼科、耳鼻咽喉、口腔内科、口腔修复、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X线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中医内科、针灸科、推拿科等专业。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省冶金医院总资产1,955万元,净资产1,40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496万元,净利润 -3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医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砚山县平远镇

  注册资本:36,196.3941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自义

  经营范围:锰矿采选、冶炼及压延加工、建筑材料、五金、化工机械设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和企业出口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48,186 万元,净资产68,415 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27,301万元,净利润 -33,82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一)云南冶金集团金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金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穿金路8号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伟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以下限分公司经营:住宿、停车场、车辆清洗。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冶金集团金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334万元,净资产439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500万元,净利润6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金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二)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399号

  注册资本:21,196.72万元

  法定代表人:祁鸣

  经营范围:经批准的国家配额管理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旅游产品,百货,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不含管理商品),日用杂品,仓储、物流及相关服务。经贸部核定的一、二类商品和放开经营三定的一、二类商品和放开经营三类商品的进出口贸易及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业务;煤炭批发经营;农产品;粮食收购。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27,408.88万元,净资产30,420.98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593,102.93万元,净利润1,715.50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三)云南冶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住所:昆明市白塔路208号10楼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温勇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评估鉴定;建材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冶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总资产240.28万元,净资产128.78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46.76万元,净利润13.16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四)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871号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永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零配件、线材、板材、带材、管材制品及辅助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及科研、设计、咨询服务;起重机械、水利机械制造;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及科研、设计、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原材料销售;房屋租赁;贰类汽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以下范围限分公司经营:咖啡豆的初级生产、加工、销售、出口。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总资产54,443.37万元,净资产10,3350.15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7,117.11 万元,净利润 -3,964.5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五)云南冶金仁达电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仁达电脑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穿金路8号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俊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计算机维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国家管理商品除外),计算机网络工控技术及网络集成,家用电器,科教仪器,照像器材,现代办公机械,电脑打字及排版,名片制作,装璜设计;(机房)防雷、消防、照明、通风、机电设备及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咨询、培训服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冶金仁达电脑有限公司总资产20,428万元,净资产5,66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0,496万元,净利润 -48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仁达电脑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六)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

  注册资本:39,080.05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昌武

  经营范围:硅产品及其附产品生产、销售;冶金用脉石英开采、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1,774万元,净资产14,145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1,895万元,净利润 -5,352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七)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

  注册资本:3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华国

  经营范围:铅锌矿及其附属产品、硫酸及其附属产品、硅铁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农副产品,修理业务。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88,198.67万元,净资产为35,528.39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0,766.08万元,净利润为2,431.58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八)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

  住所:建水县羊街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强

  经营范围:炭素、炭素制品及其原料生产、加工、销售;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其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购销;日用百货、日用杂品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总资产214,384.42万元,净资产51,000.00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九)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9号

  注册资本:17亿元

  法定代表人:俞德庆

  经营范围:冶金、化工、精细化工、电子、硅等新材料及新装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转让、咨询及技术服务、经营本院所(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院所(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院所(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90,225.38万元,净资产172,497.85 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3,508.79万元,净利润 85.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399号冶金大厦3楼、10楼

  注册资本:11.25亿元

  法定代表人:董英

  经营范围: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提供担保;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22,935万元,净资产114,85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3,765万元,净利润4,747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参见上述内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定价依据:市场定价及协议定价。

  五、有关交易协议的签署

  公司日常经营中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不适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能够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九、备查文件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需要与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业务,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存贷款、票据贴现、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分别不超过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5%,且分别不超过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剔除募集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的50%;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占银行存款的比例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从财务公司取得的贷款占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公司(含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50%(含子公司)。

  因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直接控制,因此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订立金融服务协议的预案》,审议时公司关联方董事田永、周强、赵永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预案将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将分别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昆明市小康大道 399号云南冶金大厦三、十楼

  注册资本:11.25亿元

  法定代表人:董英

  成立日期:2010年1月4 日

  经营范围为: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提供担保;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229,352,181.27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37,650,439.26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48,572,626.72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7,474,825.2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冶金集团控股子公司。冶金集团持有公司49.13%股权,同时持有财务公司80%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不适用)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保险存贷款、票据贴现、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

  (1)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办理上述业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结算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帐户,并签订开户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提供上述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费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标准收取,中国保监会没有规定的按同业水平收取,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4)存款业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存款利率执行,同时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5)信贷业务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资金融通业务。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不得用于向冶金集团及公司其他关联单位提供资金用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业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利率,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

  (6)票据承兑、贴现和接受担保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公司、财务公司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需求,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保险存贷款、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

  2.合同金额

  2014年,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得超过4.71亿元,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若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六、防范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审核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根据中审亚太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云铝股份2013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均没有超过存、贷款上限。

  2.为保证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还可以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公司对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作了限制,明确规定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分别不超过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分别不超过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剔除募集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的50%;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占银行存款的比例不超过上一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从财务公司取得的贷款占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公司(含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50%。

  4.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不适用)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享有其10%的经营利润,从而间接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年年初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37,722,170.12元。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所有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中介机构意见结论(不适用)

  十二、其他(不适用)

  十三、备查文件

  1.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华一新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声明日期: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代祖让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声明日期: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尹晓冰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声明日期: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宁平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声明日期: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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