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志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4,901,556.96元,降幅为67.75%,主要原因是上年年末未发放的工资在当期已发放完毕。

  2、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697,556.74元,增幅为53.9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交纳增值税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3、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242,310.99元,增幅为88.6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贷款利息及票据贴现利息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4、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719,726.06元,原因是上年同期未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5、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561,461.50元,降幅为68.9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6、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0,176,580.75元,降幅为62.85%,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比只增加了50,213,150.43元,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比增加了109,084,149.47元。

  7、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3,387,325.63元,增幅为85.7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减少。

  8、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8,860,056.27元,增幅为58.32%,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比只减少了117,800,000元,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比减少了363,417,885.35元。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飞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041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杨飞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

  由于控股子公司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 2014-043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担保”)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缆”)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1,1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和信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明珠电缆以其持有的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权进行质押,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100万元为和信担保的上述担保提供最高额质押反担保。

  2014 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明珠电缆为和信担保提供1,100万元的反担保。

  公司董事长杨飞任和信担保的董事,因此该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中路296号十二层;

  成立日期:2005年7月8日;

  法定代表人:范志军;

  注册资本:162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6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杨飞同时担任和信担保的董事;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49,509,131.23元,负债总额36,396,892.46元,净资产213,112,238.77 元,担保业务收入6,417,159.00 元,担保业务利润6,051,177.15元,净利润570,483.99元;

  截止2014年3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49,034,009.48元,负债总额35,415,196.69元,净资产213,618,812.79元,担保业务收入1,835,000.00元,担保业务利润1,731,964.30元,净利润506,574.02元。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和信担保为明珠电缆在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1,1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明珠电缆以其持有的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权进行质押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和信担保同意为明珠电缆提供担保,满足了明珠电缆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同时,明珠电缆对和信担保提供反担保,和信担保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风险小,本次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明珠电缆向和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反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反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为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信担保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属于明珠电缆日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明珠电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事项是合理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74,70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55,17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74,700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7.03%,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55,170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73%。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04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材料”)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申请的国内贸易融资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中超新材料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为满足中超新材料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同意对中超新材料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由于中超新材料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县东坝镇工业园区芜太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友福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新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电线电缆制造、销售;高分子材料、五金电器、输变电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比例:本公司占80%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64,778,321.67元,负债总额197,116,348.37元,净资产67,661,973.30元,营业收入237,334,108.06元,利润总额952,250.69元,净利润1,049,820.12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1,098,520.29元,负债总额210,861,552.52元,净资产90,236,967.77元,营业收入59,839,591.03元,利润总额-245,820.92元,净利润-225,005.53元。

  中超新材料资产负债率为70.03%。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中超新材料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中超新材料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本次对中超新材料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74,70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55,17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74,700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7.03%,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55,170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73%。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045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2014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2、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对应申报价格, 100.00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 “中超电缆”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5、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全部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对应委托价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志娟;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4年5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超电缆” (002471)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4年5月8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3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专 题
   第A006版:证券时报专家委员会2014年春季论坛(上)
   第A007版:证券时报专家委员会2014年春季论坛(下)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基金动向
   第A012版:基金深度
   第A013版:机 构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