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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光伏行业从2011年开始由于国内产能过剩和海外贸易保护的双重挤压,行业开始陷入亏损。2013年,虽然整个行业正在逐渐复苏,但由于国内外经济复杂多变,光伏行业面临的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在此背景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快战略调整,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质量管理为核心,市场开发为重点,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0,199.22万元,同比增长15.29%;实现营业利润7,012.50万元,同比下降18.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59.79万元,同比下降16.0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5)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4年4月28日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1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4年4月25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何明阳先生因事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林金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于培诺、武利民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报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92,258,440.91元,总负债217,864,609.0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74,393,831.88元。

  2013年度营业收入701,992,180.41元,营业利润70,125,014.2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597,939.42元。

  201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127,988.23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315,462.52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36,623.14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44,504.78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510334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1,597,939.4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64,452.86元后结余55,433,486.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1,880,744.72元,扣除已分配2012年度利润8,000,000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9,314,231.28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0.4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6,4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372,914,231.28元全部结转下一年度。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14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目前市场需求的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4年4月)

  ■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1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4年4月25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510334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1,597,939.4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64,452.86元后结余55,433,486.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1,880,744.72元,扣除已分配2012年度利润8,000,000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9,314,231.28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0.4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6,4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372,914,231.28元全部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92,258,440.91元,总负债217,864,609.0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74,393,831.88元。

  2013年度营业收入701,992,180.41元,营业利润70,125,014.2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597,939.42元。

  201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127,988.23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315,462.52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36,623.14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44,504.78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定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符合对市场形势的正确判断,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1、该次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该次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因此,我们确认本次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1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2,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560.00 万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整(¥147,440.00 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分别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营业部开设的613001040888882账户中人民币77,44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开设的1105020239278018890账户中人民币70,000.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572.00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6,86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人民币70,994.01 万元(为扣除利息收入的净额),其中:2011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40,473.81万元(扣除利息收入的净额),2012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12,511.98 万元(扣除利息收入的净额)、2013年已使用金额18,008.22万元(扣除利息收入的净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5,873.99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8月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5日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农业银行永红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14101040012456),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2年12月7日,经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原募投项目“新建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628736059123456)、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60788)、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45678)和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36789)共四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于2013年1月1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中除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外,其他项目均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47,758,440.00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新建900万m2/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以自筹资金14,847,229.59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以自筹资金5,245,379.14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合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67,851,048.73元。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亚玛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宁信会专字(2011)第0319号《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67,851,048.73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1年12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上述转换事项已于2011年12月完成。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暂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超募资金104,373.9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1年公司已使用33,000.00万元,其中13,000.0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20,00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98,961.50万元,其中13,897.10万元来源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2,149.70万元来源于超募资金,剩余部分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将江苏银行朝阳支行的超募账户(账号 82200188000045678)予以注销,于2013年1月10日将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的超募账户 32001628736059123456注销,并将上述2个账户内的超募资金全数转入广发银行常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6801516010002062)中。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3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是公司镀膜加工业务的下游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继续对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会造成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公司在现有镀膜玻璃业务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种类和深度,加大公司自主产品线的比重和投资力度,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由于公司财务人员误操作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2,830,800.00元用于非募投项目,该笔款项已于当年归还至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

  (十)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1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在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波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将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897.10万元(包含银行利息)全部用于“超薄双波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建设;“超薄双波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建设期24个月,计划投资额98,961.50万元,其中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13,897.10万元,差额部分公司已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上述议案已于2012年12月7日经过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下转B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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