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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4-020 TitlePh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景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63,459,562.37 | 199,712,617.76 | -6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449,280.54 | 6,104,314.14 | -697.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7,062,672.81 | 5,089,151.15 | -828.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0,421,052.99 | -73,388,838.86 | 17.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2 | -7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2 | -7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2% | 0.69% | -5.71%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371,520,053.28 | 1,403,725,997.47 | -2.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07,555,774.03 | 744,005,054.57 | -4.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952.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8,710.7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463.4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335.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472.54 | | 合计 | 613,392.2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963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黄国英 | 境内自然人 | 15.65% | 42,265,750 | 31,699,312 | | | 郑文海 | 境内自然人 | 9.35% | 25,250,250 | | | | 张有兴 | 境内自然人 | 9.17% | 24,750,250 | | | | 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5% | 14,719,500 | | | | 黄海峰 | 境内自然人 | 5.13% | 13,863,500 | 10,397,625 | | | 林大春 | 境内自然人 | 4.76% | 12,863,500 | 9,647,625 | | | 陈军 | 境内自然人 | 4.67% | 12,601,470 | 12,601,470 | | | 钟盛兴 | 境内自然人 | 0.91% | 2,461,355 | 2,461,355 | | | 黄晓霞 | 境内自然人 | 0.46% | 1,229,700 | | | |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3% | 898,432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郑文海 | 25,250,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50,250 | 张有兴 | 24,750,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50,250 | 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4,71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19,500 | 黄国英 | 10,566,4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66,438 | 黄海峰 | 3,465,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5,875 | 林大春 | 3,215,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215,875 | 黄晓霞 | 1,22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9,700 |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898,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898,432 | 张丹红 | 82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9,000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尊嘉ALPHA证券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5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6,6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林大春、黄海峰为公司发起人、共同控制人,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人,陈军为公司发起人,钟盛兴为公司发起人及公司监事,张丹红为公司发起人及中层干部。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及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6.04%,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应收汇票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2.50%,主要系公司本期存货采购预付货款下降所致。 3、研发支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4.99%,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费用转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5.51%,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期初预提的年终奖金等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5、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9.30%,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6、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23.41%,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二、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68.22%,主要系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65.61%,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成本也相应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79.84%,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计提的税金附加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36.12%,主要系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49.61%,主要系本期软件退税收入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71.19%,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无 |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无 |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无 |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公司共同控制人) | 如果公司住所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对2008年5月(含2008年5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如果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住所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对2008年4月(含2008年4月)之前的医疗保险费进行补缴,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如果公司因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共同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公司承担。 | 2010年05月17日 | 无明确期限 | 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公司共同控制人) | 2008年6月10日,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五位自然人股东为了避免与本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特分别承诺如下:“1、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三元达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三元达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与三元达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及本人三代以内的直系、旁系亲属拥有三元达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三元达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三元达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三元达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三元达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3、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三元达共同控制人为止。4、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 | 2008年06月10日 | 至本人不再为三元达共同控制人为止。 | 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 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陈军 | 2008年5月30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陈军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本人、且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若有)与公司之间的任何交易按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市场条件进行,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本人、且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若有)不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所能给予的条件,不产生有损其他股东利益的交易。本人、且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若有)在经营业务中不利用本人在公司的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2008年05月30日 | 无明确期限 | 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 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08年5月30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劲霸投资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关联股东身份影响三元达的独立性,保持三元达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下属企业与三元达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且公司将确保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下属企业在与三元达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本公司承诺、并确保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下属企业不通过与三元达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三元达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 2008年05月30日 | 无明确期限 | 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 黄国英、黄海峰、郑文海、张有兴、林大春、陈军、钟盛兴 | 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0年05月17日 | 无明确期限 | 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 公司 |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2012年06月12日 | 2012-2014 | 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4年1-6月净利润(万元) | -5,000 | 至 | -3,00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685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销售业绩下滑,公司预计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11.73%至8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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