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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田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冷姝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900万元,增幅31.68%,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36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6万元,增幅44.16%,主要原因系购买募投项目设备,支出设备预付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60万元,减幅63.23%,主要原因系公司股票发行后,收回前期支出的其它发行费用所致; (5)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250万元,增幅120.78%,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的土地工程投入所致; (6)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4,500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前期募投项目的投入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7)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16万元,增幅93.78%,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客户增加,预付货款收入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60万元,增幅1442.74%,主要原因系公司处置高沙旧资产收到定金所致; (9)资本公积: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4,300万元,增幅887.85%,主要原因系公司股票发行,股本溢价所致; 2、利润表 (1)销售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4万元,增幅50.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出货频率及数量有所增加,随之产生的运杂费也相应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30万元,增幅41.01%,主要原因系公司2013年下半年在建厂房、宿舍转固,计提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0万元,减幅65.70%,主要原因系人民币贬值,汇率上涨,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6万元,增幅1797.33%,主要原因系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6万元,增幅156.5%,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2年收到政府拨付的“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140万元,在2013年购置设备后逐步按月分摊所致; (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2万元,减幅89.27%,主要原因系公司于上年同期报废设备(起重机)产生较多营业外支出所致; (7)利润总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89万元,增幅52.02%,主要原因系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前期募投项目的投入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7.5万元,增幅45.16%,主要原因系公司一季度利润总额所致; (9)净利润: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59万元,增幅53.23%,主要原因系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前期募投项目的投入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00万元,增幅95.50%,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客户回款力度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00万元,增幅118.54%,主要原因系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及新建厂房资金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080万元,增幅1585.03%,主要原因系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畴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3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号)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38元。截止2014年1月23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2,423,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6,059,830.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363,169.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5-00002号文号的验资报告。2014年1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公司2013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及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4月23日取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700000009531)。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号:440700000009531 名称: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田畴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叁佰叁拾伍万元 (原:人民币柒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灯具、灯饰及配件、家用电器、五金制品、厨房用品;生产:密封型铅酸蓄电池;自营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3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书面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曾宪纲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沈健先生代为行使其表决权),董事蒋光勇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其表决权,会议出席董事超过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会议由董事长田畴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选任独立董事曾宪纲担任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关联董事曾宪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曾宪纲个人简历附后) 6、审议通过《选任独立董事曾宪纲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关联董事曾宪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件 曾宪纲个人简历 曾宪纲:男,1969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学士,美国得克萨斯A和M大学博士。曾任得克萨斯A和M大学博士后,五邑大学讲师、副教授、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科技创新部部长、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主任等。现任美国RUTGERS大学访问学者,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顾问等,曾获得省、市、校级科技奖多项。目前担任担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情况说明: 1、 除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 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4、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3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人员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海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是随着公司精益生产要求的提升,经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优化厂房工程建设需要而提出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作用而做出的,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的产能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对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作为《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出具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是客观、公正、真实的。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3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 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莱特”)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现就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号)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38元。截止2014年1月23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2,423,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6,059,830.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363,169.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5-00002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项目投资额175,067,800元;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项目投资额58,622,000元;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投资额38,810,000元,上述投资项目总投资额272,499,800元,项目由公司直接实施。 二、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原因 1、 设备自动化发展较快,2014年同款设备对比2011年(募投报告)在功能、工艺、效率、质量等方面均有较大提升,在实现同等产量的前提下,设备需求减少。 2、 公司产品不断研发创新,生产工艺不断简化,所需设备对比2011年发生变化。 3、 LED扩产项目随着一期厂房的投入使用,二期厂房在一期基础上在物流、管理上进行了优化,重新调整了规划,导致土建工程费用增加。 4、 研发大楼项目募投资金不足。 5、 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拟对部分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三、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情况 单位:元 ■ 四、调整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五、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的产能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对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2、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是随着公司精益生产要求的提升,经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优化厂房工程建设需要而提出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作用而做出的,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的产能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对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 针对金莱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宜,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与金莱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相关的书面文件,包括: 1、金莱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金莱特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金莱特独立董事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金莱特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系根据公司设备自动化发展情况、生产工艺简化情况及厂房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相符合,且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为募投项目内部资金调整,因此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3、金莱特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4、民生证券将持续关注金莱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金莱特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使用募集资金,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亦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金莱特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金莱特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 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的产能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对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曾宪纲 沈健 陈咏梅 日期:2014年4月25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 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 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对金莱特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号)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38元。截止2014年1月23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2,423,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6,059,830.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363,169.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5-00002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项目投资额175,067,800元;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项目投资额58,622,000元;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投资额38,810,000元,上述投资项目总投资额272,499,800元,项目由公司直接实施。 二、金莱特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1、设备自动化发展较快,2014年同款设备对比2011年(募投报告)在功能、工艺、效率、质量等方面均有较大提升,在实现同等产量的前提下,设备需求减少。 2、公司产品不断研发创新,生产工艺不断简化,所需设备对比2011年发生变化。 3、LED扩产项目随着一期厂房的投入使用,二期厂房在一期基础上在物流、管理上进行了优化,重新调整了规划,导致土建工程费用增加。 4、研发大楼项目募投资金不足。 5、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拟对部分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8、 (二)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情况 单位:元 ■ (三)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 三、核查意见及其依据 针对金莱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宜,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与金莱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相关的书面文件,包括: 1、金莱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金莱特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金莱特独立董事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金莱特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系根据公司设备自动化发展情况、生产工艺简化情况及厂房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相符合,且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为募投项目内部资金调整,因此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3、金莱特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4、民生证券将持续关注金莱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金莱特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使用募集资金,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亦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金莱特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金莱特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陆文昶 王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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