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4-054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4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金辉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一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 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5层资本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5层资本证券部 邮 编:100080 联系电话:010-61853676 传 真:010-62694810 联 系 人:辛昕 电子邮箱:dcits-ir@dcits.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另附: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我单位(个人)出席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4年5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2014年 月 日 (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