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晓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截至2014年3月31日,由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天齐矿业100%的股权和文菲尔德的51%的权益尚未完成相关资产交接手续,公司对天齐矿业及文菲尔德购买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亦未完成,因此,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合并天齐矿业及文菲尔德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货币资金较年初数增加了513.77%,由于公司于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数增加763.71%,主要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付收购天齐矿业及文菲尔德股权转让价款,由于该标的资产尚未完成交接手续,暂挂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预收款项较年初数增加67.20%,主要系报告期出口预收付汇款的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较年初数减少83.17%,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信用证短融而减少了应付利息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数减少了70.17%,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了向天齐集团拆借的2000万资金所致; 实收资本较年初数增加76.03%,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增加股本总额所致; 资本公积较年初数增加402.99%,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份溢价所致; 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52.74%,主要系报告期锂辉石等主要原材料较去年的采购价提高及新生产线试运行成本较高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下降43.81%,主要系受毛利额下降,增值税缴纳减少对应的税费附加同减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截止2014年3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张静于2014年4月17日将其持有的共计584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立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均为自2014年4月17起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义务履行后解除。截止2014年4月17日,天齐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331.7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06%;张静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68.3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9号),并于2014年2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111,76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29,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4,907,510.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24,372,489.4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2月27日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3CDA2002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4年3月13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投资者认购的股份12个月后可以上市流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详见2014年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三)本公司于2014年3月已向天齐集团支付了收购天齐矿业100%股权的全部价款8,830.78万元,并于2014年4月9日完成了天齐矿业100%股权的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14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天齐矿业股权过户的公告》。目前,本公司持有天齐矿业100%的股权,天齐矿业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文菲尔德51%权益款项于2014年3月24日已全部付清,目前正在办理股权交接手续。 (四)本公司与银河锂业(江苏)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加工合同》 2014年3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加工合同>的议案》,并于当日与银河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锂业”)签署了《委托加工合同》,由本公司提供锂辉石原料,委托银河锂业为本公司加工碳酸锂8,000吨,具体数量以本公司订单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3月13日起至2015年3月12日止。如本合同的一方希望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则该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本合同自动顺延12个月。若合同期满后,银河锂业交付的加工成品不足8,000吨,银河锂业应该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交付全部8,000吨加工成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开始执行本合同。 (五)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其建设 甘孜州国土资源局2008年10月17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组织“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详查”探矿权拍卖会。盛合锂业作为竞买人以3,500万元价格竞得“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详查”探矿权后,委托的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八地质队已完成了该项目的地质勘查工作,并于2011年10月提交了《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区勘探地质报告》,共提交矿石量1,941.4万吨,折合氧化锂资源量255,744吨。 2012年4月23日,盛合锂业收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2045210124005),开采矿种为:锂矿、铍矿、铌矿、钽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矿区面积:2.0696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年,自2012年4月6日至2032年4月6日止。 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采选矿一期工程项目,于2013年2月26日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3]132号);2013年7月16日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雅江锂辉石采选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川发改产业[2013]788号)。 (六)雅安华汇停产搬迁 2012年7月17日雅安华汇与雅安市政府签订了《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搬迁补助协议》(以下简称补助协议),补助协议规定:雅安华汇厂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他附着物需要进行搬迁,雅安市政府按(雅办发[2012]4号)文以“土地资产纯收益”的100%对雅安华汇进行补助。补助款分三阶段支付:项目正式进场开工支付40%;工程建设中期支付40%(厂房封顶10%、设备采购20%、安装调试10%);工程竣工投产支付20%。同时,雅安市政府同意,在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提供雅安华汇用于新厂建设土地约300亩,宗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土地价格及其他用地条件以雅安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雅安华汇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新厂区建设内容为:氢氧化锂生产系统及配套工程、建设工期20个月,建设投资额每亩不低于180万元(含二期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雅安华汇自筹和搬迁补助款。 雅安华汇于2012年9月1日起全面停产,开始实施老厂区搬迁的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仍处于与雅安市政府谈判阶段。 (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展 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截止2014年4月25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时间: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4- 043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4月23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45)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4- 04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14:0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后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4月23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45)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