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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莺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晓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较上期增长125.12%,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永飞化工投资款,收到股权激励款、收货款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较上期下降72.39%,系报告期内公司远期结售汇汇率变动所致; 3.预付款项本期较上期增长108.17%,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本期较上期增长95.81%,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5.开发支出本期较上期增长96.61%,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本期较上期增长76.55%,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收帐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本期较上期下降32.88%,系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税金变化所致; 8.应付利息本期较上期下降32.23%,系报告期内公司已兑付到期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本期较上期增长113%,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社保费增加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本期较上期下降100%,系报告期内公司已兑付到期短期融资券1亿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较上期下降64.87%,系报告期内公司远期结汇汇率变动所致; 1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本期较上期下降61.83%,系报告期内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长34.27%,系报告期内公司免抵税额增长所致; 14.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下降41.55%,系报告期内子公司运费减少所致; 15.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38.54%,系报告期内公司折旧费、研发支出、环保费增加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1392.49%,系报告期内公司远期结汇汇率变动所致; 1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长197.76%,系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永飞化工股权收益及投资农商银行收到现金分红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期增长33.30%,系报告期内公司从递延收益转到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9.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62.71%,系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262.22%,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116.05%,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永飞化工投资款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下降113.23%,系报告期内公司兑付短融1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莺妹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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