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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鲁楚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小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小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74,462.68万元,较年初增长25.30%;负债总额274,596.16万元,较年初增长50.72%;股东权益总额299,866.52万元,较年初增长8.54%。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A、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金额为2,898.66万元,减少比例为83.09%,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持有的以套期保值方式核算的远期结汇合约及期铜期铝合约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减少所致。 B、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金额为26,932.73万元,增长比例为117.21%,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相应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以及合并北京佩特来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增加。 C、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金额为42,390.68万元,增长比例为87.80%,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以及合并北京佩特来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D、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金额为569.84万元,增长比例为351.55%,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北京佩特来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增加。 E、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金额为9,719.67万元,增加比例为67.59%,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北京佩特来相应的专利资产评估增值影响。 F、商誉:较期初增加金额为54,588.05万元,增长比例为357.57%,主要原因系本期以非同一控制方式合并北京佩特来增加商誉影响。 G、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金额为2,108.30万元,增长比例为46.26%,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北京佩特来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增加。 H、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金额为48,025.48万元,增长比例为117.76%,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为收购北京佩特来股权增加的短期借款影响。 I、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增加金额为580.86万元,增长比例为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持有的以套期保值方式核算的期铜期铝合约浮动亏损增加所致。 J、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金额为15,710.13万元,增长比例为33.82%,主要原因系本期产销规模扩大支付给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以及合并北京佩特来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增加。 K、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金额为930.69万元,增长比例为141.94%,主要原因系本期产销规模扩大相应期末应交增值税额增加。 L、预计负债:较期初增加金额为6,554.08万元,增长比例为91.50%,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北京佩特来期末预计负债余额增加。 M、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金额为1,027.39万元,增长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北京佩特来股权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 N、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金额为21,052.42万元,增长比例为146.90%,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北京佩特来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增加影响。 (二)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A、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24,428.44万元,增长比例为31.38%,主要原因系本期产销规模扩大相应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以及本期合并北京佩特来相应营业收入增加影响。 B、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1,059.03万元,增长比例为35.61%,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北京佩特来相应销售费用增加影响。 C、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3,311.32万元,增长比例为52.50%,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北京佩特来股权项目咨询顾问费增加,以及合并北京佩特来相应管理费用增加影响。 D、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246.50万元,降低比例为64.16%,主要原因系本期人民币汇率持续贬值相应汇兑收益增加影响。 E、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380.55万元,增长比例为44.13%,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加影响。 F、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355.37万元,降低比例为299.02%,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北京佩特来相应投资损失增加影响。 G、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478.72万元,增长比例为81.8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影响。 H、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494.61万元,增长比例为55.94%,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北京佩特来相应所得税费用增加影响。 (三)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7,753.08万元,降低比例为429.47%,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以及本期收到应收票据较多影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82,968.62万元,降低比例为1712.1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北京佩特来股权支付的收购款增加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41,414.63万元,增长比例为3065.58%,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为收购北京佩特来股权向银行融资增加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收购北京佩特来股权项目,并于2014年1月24日完成了与卖方美国佩特来电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佩特来52%股权文件的交割。至此,公司直接持有北京佩特来52%的股权,并通过境外全资孙公司CKT Investment Management LLC间接持有北京佩特来5%的股权,同时将北京佩特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使得车载旋转电器业务成为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2014年1月26日,北京佩特来完成了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4-02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佩特来”)的战略发展并满足其资金需求,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佩特来向银行申请办理累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贷款提供担保。 《关于为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为北京佩特来向银行申请办理累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4-02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反映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参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4-02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担保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及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佩特来”)向银行申请办理累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年。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与相关贷款行签订保证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为北京佩特来向银行申请办理累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北京佩特来成立于2001年3月2日,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南,法定代表人为鲁楚平,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制造汽车或发动机使用的发电机、起动机。一般经营项目:开发汽车或发动机使用的发电机、起动机;机电设备、电器产品及其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上述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业务。 公司现直接持有北京佩特来52%的股权,并通过境外全资孙公司CKT Investment Management LLC间接持有北京佩特来5%的股权。 2、北京佩特来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2013年度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北京佩特来向银行申请办理累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与相关贷款行签订保证担保协议。 北京佩特来其他股东将在其各自持有的北京佩特来全部股权上设定质押,按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已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北京佩特来57%的股权,因此前述反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不超过1.075亿元人民币(即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额度2.5亿元×43%),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股权质押期限为自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批准该等股权质押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出质登记起,至公司因为北京佩特来提供保证担保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与上述各方就其提供反担保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相应办理该等反担保所涉及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原因:鉴于北京佩特来资信及盈利前景良好,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北京佩特来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利益大于风险,加之本次贷款项由公司监控使用,北京佩特来既往又无逾期未偿还贷款的情形发生,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北京佩特来办理上述担保。 3、公司累计持有北京佩特来57%的股权,此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担保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4、北京佩特来其他股东将在其各自持有的北京佩特来全部股权上设定质押,为公司向北京佩特来提供的累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折合6.96亿元人民币(美元/人民币汇率以6.12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57%,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贷款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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