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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煜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洋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柳云霞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减少50.18%,主要是因为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背书转让。 2.在建工程增加44.88%,主要是因为富松公司安装工程增加。 3.短期借款增加40%,主要是因为富松增加了银行贷款。 4.应付职工薪酬下降32.81%,主要是因为发放了职工工资。 5.营业收入增加32.32%,主要是因为主营及材料贸易收入增加。 6.营业成本增加35.76%,主要是因为主营及材料贸易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增加。 7.财务费用增加138.39%,主要是因为定期存款利息减少。 8.资产减值损失减少64.73%,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少,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9.营业外收入增加156.75%,主要是因为政府补助增加。 10.营业外支出增加72.10%,主要是因为赞助支出增加。 11.利润总额增加38.20%,主要是因为营业利润增加及政府补助增加。 12.净利润增加100.77%,主要是因为利润总额增加。 13.少数股东损益减少135.67%,主要是上海和传电气亏损。 1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31.57%,主要是因为其他应付款及财务费用的增加。 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819.74%,主要是因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增加。 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45.24%,主要是因为银行贷款未到期,偿还银行贷款减少。 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减少44.88%,主要是因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姜煜峰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4年4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姜煜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盛波、贺小勇和张晓荣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7张,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和传电气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和传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对江苏和传的担保事宜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江苏和传的发展,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的方式于2014年4月19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建忠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3张,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传电气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和传电气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25日,江苏通达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 江苏和传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和传”)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传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传”)的子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江苏和传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金额为2,500万元的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2年。上海和传法人刘剑及股东张彬、廖少武以其所持上海和传股份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和传电气有限公司 2、注 册 号:320583000552232 3、住 所:花桥镇兆丰路8号 4、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剑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的设计、研发、系统集成,上述相关产品的外包、维修、信息咨询服务;智能交通设备、智能建筑设备、机电一体化系统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系统集成;计算机控制系统软硬件、智能控制系统软硬件及配套设备、电气传动装置及配套设备、电子元器件、控制系统配套设备仪表的销售;承接系统集成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8、最近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苏和传(经审计)资产总额40,771,902.83元,净资产16,651,102.76元,营业收入31,166,160.59元,营业利润2,568,906.08元,净利润2,108,000.07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江苏和传电气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和传电气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和传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对江苏和传的担保事宜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江苏和传的发展,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江苏和传的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江苏和传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且江苏和传均经营正常,资信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上海和传的法人或股东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具有保障作用。 本次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4月24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若包括此次对江苏和传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53%,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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