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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开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晓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 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2,231.64万元,较上年末较上年增加15727.25%,应付票据报告期末4,755.2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8.32% 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使用多元化的结算方式,降低收付款风险。 2、预收款项报告期末3,965.7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0.72% 的主要原因是:EPC项目增加使预收款项增加。 3、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1,134.0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1.37% 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差异为年初含应付年终奖金额。 4、应付利息报告期末107.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4.9%的主要原因是:贷款本金减少,应付利息相应减少。 5、预计负债报告期末798.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0.79% 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增完工项目,质保金相应增加。 (二)利润表 1、主营业务利润报告期5,577.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57%的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EPC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同时,云冈脱硝、风陵渡脱硝等BOT项目投运,导致收入大幅增长。 (2)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收入的增长,相关成本同步增长。 2、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134.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48% 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收入的增长,应交营业税及流转税对应的附加税同步增长。 3、财务费用报告期-90.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8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未用于投资项目的一般借款本金减少,导致费用化利息支出减少。 4、营业外收入报告期4.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2.17% 的主要原因是:石膏收入的减少导致石膏销售所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补贴减少。 5、所得税费用报告期58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2%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利润增加导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1,739.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0.98%的主要原因是:EPC建造业务及特许业务增加导致采购量增加,同时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涨。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8,25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34%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为运城、云冈等BOT在建项目的初始阶段,预付款投入较大,报告期在建BOT项目减少,投入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16,498.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23.62%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赤峰博元子公司新增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1月,公司与与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署《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权项目(BOT)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承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脱硫脱硝设施,享有脱硫脱硝电价及全部脱硫副产品所带来的收益。特许经营期限与机组运营期限相同。特许经营期满,承包方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或自行拆除。电厂自该项目开始享受脱硫电价之日起,按实际享受的脱硫电价向公司支付脱硫服务费。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正在工程建设中。 2、2014年1月,公司为拓展公司国际市场领域业务,以自有资金在波兰共和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已正常运行。 3、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22号)后,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研究发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并会同主承销商向潜在投资者进行积极推介。但由于债券发行市场利率水平、供需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发行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能实现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为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经慎重研究,终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有证券投资情况。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开元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4-038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 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25日下午15:00 时。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开元先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十一层大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6人,代表股份299,790,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6.267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股份299,59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6.231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91,2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59%。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9,752,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9,738,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9,738,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9,738,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五)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74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4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738,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738,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八)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738,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会秘书代为宣读了独立董事肖遂宁先生、张建平先生、桂松蕾女士的2013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热熔冰律师、高银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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