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天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85,033,453.10 | 25,534,555.34 | 233.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871,134.12 | -10,092,809.96 | 37.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109,410.95 | -11,358,803.77 | 24.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076,832.24 | -31,988,698.48 | 46.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2 | -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2 | -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4% | -1.99% | 0.3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978,112,477.34 | 1,991,921,842.53 | -0.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36,717,517.63 | 850,342,846.82 | -1.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5,403.5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8,15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776.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518.2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82.40 | |
合计 | 238,276.8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204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81% | 160,093,848 | 0 | 质押 | 51,000,000 |
平安大华基金公司-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27号集合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21% | 36,290,000 | 36,290,000 | | |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2% | 18,240,000 | 18,240,000 | | |
KING JOIN GROUP LIMITED | 境外法人 | 2.4% | 12,085,178 | 0 | | |
温东辉 | 境内自然人 | 1.68% | 8,475,489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 | 7,030,000 | 7,030,000 | | |
财通基金公司-工行-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8% | 6,420,000 | 3,420,000 | | |
新疆德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6% | 5,851,620 | 4,388,715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 | 5,320,000 | 5,320,000 | | |
杨浩 | 境内自然人 | 0.96% | 4,853,835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 160,093,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93,848 |
KING JOIN GROUP LIMITED | 12,085,1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85,178 |
温东辉 | 8,475,489 | 人民币普通股 | 8,475,489 |
杨浩 | 4,853,835 | 人民币普通股 | 4,853,835 |
乌鲁木齐绿保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4,3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0,000 |
新疆新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543,5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3,576 |
深圳市航嘉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54,4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4,452 |
财通基金公司-工行-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33,6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3,653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44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1,2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麟除出资控股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并通过光正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之外,还参股了新疆新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0%,同时还担任该公司监事职务。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本期较期初下降57.7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申购保本理财产品及建设投资所致。
预付款项本期较期初增长186.73%,主要原因系预付材料及设备款所致。
应付票据本期较期初下降38.4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预收款项本期较期初增长80.54%,主要原因系对外承接项目开工收到预收款所致。
应付利息本期较期初下降78.26%,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偿付的债券利息所致。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233.01%,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燃气板块相应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长196.18%,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燃气板块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长230.04%,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入增加相应税金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696.73%,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燃气板块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68.65%,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燃气板块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62.1%,主要原因系借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长1054.65%,主要原因系本期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长165.94%,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燃气板块增加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长201.33%,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燃气板块相应人员及薪酬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期增长57.7%,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燃气板块相应税金增加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长136.33%,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燃气板块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长307.83%,主要原因系本期并入燃气板块相应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长137.86%,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乙级(证书编号为A265000247)。该项资质的取得拓宽了公司钢结构设计能力和范围,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和综合实力,有利于公司钢结构业务订单的拓展和承揽。
2、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4年1月27日201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气化第三师部分团场的议案》。本项目有利于提升兵团城镇化水平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使偏远、规模小团场共享“新疆能源大通道”的优势条件。未来项目建成后,将根据所处位置纳入光正燃气各子公司进行管理,可大幅降低项目的运营费用。
3、2014年2月7日,公司与霸州市利华燃气储运有限公司在河北霸州市签订了《光正集团与利华燃气合作协议》,拟出资4,135万元收购利华燃气所持有的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同时,拟对利华燃气进行增资持有其20%股权,并在天然气领域开展一系列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其他区域的天然气市场,并进入天然气物流领域,收购完成将使公司天然气业务进入经济较为发达的巴州市场。
4、2014年2月20日,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在新疆喀什市签订了《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光正燃气与塔西南公司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南疆五地州(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苏、巴州)天然气终端业务,通过与塔西南公司的合作,展开合资经营,在其原有加油站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天然气销售的优势,改建为油气混合站,将加快光正燃气在南疆加气站的布局,借助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管道优势,在国道、省道有利地段建设汽车加气站,在工业园区进一步拓展工业用气市场以及LNG市场,将进一步提高光正燃气的竞争力,加快光正集团在天然气市场进行的战略布局。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取得《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证书》 | 2014年01月02日 |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1-02/63438515.PDF |
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气化第三师部分团场) | 2014年01月11日 |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1-11/63475031.PDF |
与利华燃气储运有限公司合作 | 2014年02月08日 |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2-08/63550219.PDF |
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石油勘探开发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2014年02月21日 |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2-21/63592298.PDF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新疆光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没有且将来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 2009年06月30日 | 长期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麟先生 | "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目前未从事与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将来也不从事与公司已生产经营或将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 | 2009年06月30日 | 长期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 所认购的光正钢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该股票上市首日起限售期为 12 个月。 | 2013年04月24日 | 十二个月 | |
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解禁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以低于7.5 元/股价格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股份此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 2013年10月18日 | 十二个月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4年1-6月净利润(万元) | -1,400 | 至 | -80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96.06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公司钢构板块子公司正处于业务拓展期,生产产能未能全部释放;2、公司处于产业转型和业务快速扩张期,造成相关期间费用大幅增加。 |
法定代表人:周永麟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