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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14-02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事项补充、更正如下: 一、原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16页第“4、报告期内,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内容为:
现更正、补充为:
二、原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43页第“七、同业竞争情况”内容为: 本公司是以剥离控股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河化集团)部分优质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改制上市后,由于地处市郊,受交通、市场环境等条件限制,公司与河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使用同一水电管道、 线路以及其他公用服务设施, 不可避免的发生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每年的关联交易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履行决策程序,进行了信息披露业务,同时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规范了该等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2005 年公司控股股东河化集团实施资产重组,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无偿划转方式收购了河化集团整体资产,在资产划转后,随着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其相同或类似业务中,绝大部分由于销售区域不同、销售对象不同等原因而不发生业务竞争及利益冲突的状况,少部分属于同业竞争的情形亦不存在激烈的业务竞争和利益冲突。公司就此情况已提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重点关注,并进行内部梳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解决。 现补充为: 本公司是以剥离控股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河化集团)部分优质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改制上市后,由于地处市郊,受交通、市场环境等条件限制,公司与河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使用同一水电管道、线路以及其他公用服务设施,不可避免的发生关联交易,但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每年的关联交易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履行决策程序,进行了信息披露业务,同时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规范了该等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2005年公司控股股东河化集团实施资产重组,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无偿划转方式收购了河化集团整体资产,在资产划转后,根据尿素产品的区域性限制,实际控制人及其子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尿素产品销售区域性限制情况逐步减少,出现了关联企业少量的尿素产品在广西南宁地区销售,由于双方销售产品的领域不同,目前未形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故不存在激烈的业务竞争和利益冲突。公司就此情况已提请实际控制人重点关注,并进行内部梳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解决。 三、原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14页第“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第86页“18、应付票据”、第108页“4、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的第(7)点中有关应付票据大幅变动原因修改为:近年来,由于信贷紧缩政策的实施,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借款额度不断被压缩,借款难度增大。为了保证公司经营正常运转,公司改变了货款结算方式,大幅增加了票据结算比例。 除上述补充、更正外,《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的其他章节及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就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14-02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于2014年4月28日停牌1天,于2014年4月29日开市时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14年4月29日开市时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河化”变更为“河池化工”,证券代码仍为“000953”,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3、公司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4,707,829.80元,2014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为-36,388,377.76元。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变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4、公司2013年度报告披露后,深交所对公司年报中有关应付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同业竞争等问题进行了问询,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后作出补充说明。有关补充说明事项详见同日刊登的《2013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 5、截止201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678,350,000.00元,较期初增长168.02%。应付票据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由于信贷紧缩政策的实施,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借款额度不断被压缩,借款难度增大。为了保证公司经营正常运转,公司改变了货款结算方式,大幅增加了票据结算比例。由于部分应付票据是以预付方式支付给供应商,可能存在供应商将票据贴现后,不能将结算后剩余的预付款及时退回公司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ST河化)于2013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河化”变更为“*ST河化”,股票代码仍为“00095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三、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9,956,248.05元,实现营业收入792,106,191.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541,536,666.88元。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1、13.3.1条中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2014年4月10日召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4月1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目前,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28日停牌一天,于2014年4月29日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河化”改为“河池化工”,证券代码仍为000953。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1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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