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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9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于2014年4月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15日、4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本次收购涉及的各方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原计划于2014年4月29日复牌,鉴于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收购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大量的协调、沟通和确认工作,收购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做到本次收购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累计不超过60天。即承诺争取在2014年6月2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如未能在累计停牌时间3个月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自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会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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