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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4-02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天津辖区上市公司2013年度 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3月28日发布了201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14:00—16:00参加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联合组织的天津辖区上市公司2013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tianji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常世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任伟先生,财务总监邓应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4-023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7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5,7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11,52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8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5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8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11,52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0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 咨询联系人: 任伟、孟宪坤 咨询电话:022-24895297 传真号码:022-24895279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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