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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5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2,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386.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215.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897.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1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6,800.006,800.00165.354,310.6363.392013年6月810.24 
2.研发检测中心项目11,494.1011,494.101,991.674,691.7440.822014年6月  
3.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98,961.5098,961.5016,229.8134,213.2934.572014年12月-688.5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7,255.60117,255.6018,386.8343,215.66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13,000.0013,000.00 13,000.00100.00    
2.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20,000.00 20,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3,000.0033,000.00 33,000.00     
合计 150,255.60150,255.6018,386.8376,215.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2年10月,现推迟到2014年6月,原因如下:该项目土建工程按原项目计划进度按期完成,但由于相关主要研发检测设备尚未购置到位,因此需要延长该项目完工、验收时间。自2011年底以来,因欧债危机、欧美“双反”的不利影响,以及国内产能面临供大于求的“过剩”局面,光伏市场行情持续低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成本,公司对于研发检测设备的选型、技术参数等进行了严格地考察和认证。同时,由于设备没有标准的配置,因此许多设备需根据公司提出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设备的改造和调试,从而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13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是公司镀膜加工业务的下游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继续对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会造成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公司在现有镀膜玻璃业务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种类和深度,加大公司自主产品线的比重和投资力度,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5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6,868.00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42,494.10万元超募资金104,373.90万元。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3,000.0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98,961.50万元,其中13,897.10万元来源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2,149.70万元来源于超募资金,剩余部分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将江苏银行朝阳支行的超募账户(账号 82200188000045678)予以注销,于2013年1月10日将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的超募账户 32001628736059123456注销,并将上述2个账户内的超募资金全数转入广发银行常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6801516010002062)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47,758,440.00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新建900万m2/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以自筹资金14,847,229.59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以自筹资金5,245,379.14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合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67,851,048.73元。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宁信会专字(2011)第0319号《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67,851,048.73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1年12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上述转换事项已于2011年12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310.3万元,其专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为2,203.24万元(含利息收入)。前述议案已于2014年1月14日经过本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投资金三方监管专户。公司现正在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争取尽快制定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由于公司财务人员误操作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2,830,800.00元用于非募投项目,该笔款项已于当年归还至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截至目前“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525.89万元,其专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为5,991.76万元(含利息收入)。上述该项目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时、审慎选取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安排剩余募集资金投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32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8,6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将分别投向以下项目:

序号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新建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24,200
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6,800
研发检测中心项目11,494.1
合计42,494.1

2012年11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在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将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897.10万元(包含银行利息)全部用于“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建设;“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建设期24个月,计划投资额98,961.50万元,其中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13,897.10万元,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上述议案于2012年12月7日经过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截至当时“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310.3万元,其专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为2,203.24万元(含利息收入)。上述该项目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议案于2014年01月13日经过本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终止的原因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总体目标是定位在光伏减反玻璃、TCO玻璃二种产品,对二种产品八个方面内容进行自主研发,力争提高现有使用光伏减反玻璃的晶硅光伏电池组件的输出功率、由≥2.5%进一步提高至≥3.0%、探索研发高性能AZO 磁控溅射靶材规模化生产及AZO透明导电玻璃规模化生产技术。该项目计划为分阶段建设,经过前期投资建设,研发检测中心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且已经采购部分研发设备和检测设备。目前,该项目已经实现光伏减反玻璃的晶硅光伏电池组件的输出功率由≥2.5%提升至≥3.0%,该部分研究成果已经应用于目前光伏减反玻璃生产过程中。截止目前该募投项目累计投资 5,525.89万元。鉴于目前市场需求的变化,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将会造成投资过剩。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终止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投入,截至目前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91.76 万元。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主要原因:

由于光伏行业严峻的市场环境,多晶硅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薄膜组件的价格与多晶硅组件比较已无任何成本优势,同时薄膜市场也未有突破性的技术创新,市场对薄膜电池关注度下降,薄膜市场的未来也成为未知数。为此,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研究方向,决定不再进行TCO玻璃领域的深入研究。

公司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果,拟申请终止该项目投资。该项目剩余资金可用于公司其他项目投资,为股东取得更高的回报。

四、该笔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慎决策。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0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受光伏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该募投项目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为5,991.76万元(含利息收入),仍存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募集资金作合理、合规的后续安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0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定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符合对市场形势的正确判断,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对“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进行终止,是根据当前市场形势的变化对项目实施计划作出的及时调整,以规避市场风险,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同时,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此次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1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金锡先生、副总经理林金汉先生、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董事会秘书刘芹女士、财务负责人陈少辉先生、保荐代表人魏德俊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1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4年4月2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于培诺先生和武利民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5月2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2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务联系方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21

联 系 人:刘芹、金振华

联系电话:(0519)88880015-8353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箱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

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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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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