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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陈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红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1)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期末消费卡等消费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系杭州百大置业归还往来款所致。

  (3)存货减少,主要系下属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存货减少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期发放以前年度计提的工资所致。

  (5)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本期发放2013年度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7)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本期缴纳以前年度计提的税金所致。

  (8)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应付银泰集团超额管理费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黄金租赁融资款所致。

  2、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1)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杭州百大置业开始预售,销售费用增加,本期杭州百大置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故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2)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黄金租赁手续费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委贷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财政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7)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本期不再将杭州百大置业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3、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不再将杭州百大置业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2)投资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杭州百大置业偿还往来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委托管理情况

  2008年1月30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商场、计算机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维修公司及杭州百大广告公司(不含该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委托给银泰百货管理,管理期限自2008月3月1日至2028年2月28日,共20个管理年度。委托管理合同内容详见2007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2010年7月5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管理年度时间区间、增加委托管理范围等事项。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7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010年8月27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杭州百货大楼北楼加层施工影响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装修费用补偿、暂停营业的利润损失补偿等。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委托管理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和杭州百大广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303.61万元,利润3595.35万元。公司本期计提委托管理费1112.70万元,其中基本管理费566.07万元,超额管理费546.63万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支付基本管理费1185.99万元(包括年初未付款619.92万元),尚有超额管理费546.63万元未支付。

  二、委托代款情况

  2013年8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与上虞市金嘉置业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浙江百大置业委托渤海银行向金嘉置业提供委托贷款1.8亿元,用于金嘉置业上虞时代香格里拉项目建设支出。委托贷款可一次或多笔发放,但不可循环使用。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最后一笔委托贷款发放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9日。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2%,按月计息。2013年9月6日,浙江百大置业委托渤海银行一次性向上虞金嘉置业发放贷款1.8亿元。详见刊登在2013年9月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虞金嘉置业提前还款1107万元,相应利息已结清。

  三、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还款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3年10月31日实施完毕。针对所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借款,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已制定了明确具体的《还款计划》,承诺按照计划在2015年底之前还清所有借款。2014年1-3月,杭州百大置业根据上述还款计划归还百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借款本金4.89亿元,所欠本金余额为11.13亿元(含委托贷款),借款利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即时付清,还款进度符合计划的约定。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顺华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4-007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第二项议案投反对票,对第五项议案、第七项议案投弃权票。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或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4-009号临时公告。

  《关于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何美云女士认为其作为副董事长的薪酬经2014年2月1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同意是180万元,与本次不符。

  三、审议通过《2014年董事长薪酬方案》。

  《2014年董事长薪酬方案》确定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董事长基本薪酬108万,绩效考核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审计机构,2014年拟支付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2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 17万元人民币,共计报酬为59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4-010号临时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同意将该担保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顺华先生回避表决。《关于为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1票。

  董事何美云女士认为公司仅持有杭州百大置业30%的股权,且杭州百大置业前期项目开发资金也是公司投入,目前杭州百大置业还欠公司11.13亿元,认为担保存在一定风险。

  六、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夏鑫先生、陈顺华先生、应政先生、朱燕萍女士、杨成成女士、董振东先生、徐建新先生、王维安先生、马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建新先生、王维安先生、马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董事何美云女士认为未能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作充分了解。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候选董事、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候选董事简历

  陈夏鑫先生:1962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经济师职称。现任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陈顺华先生:1962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营运总裁,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务。

  应政先生: 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浙江省海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金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朱燕萍女士:1962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现任浙江绿西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华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杭州电子管厂法律顾问、浙江省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子电梯集团法律部部长、上海西子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等职务。

  杨成成女士: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现任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助理财务总监、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董振东先生:197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现任西子联合控股投资部总经理。曾任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浙江国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战略发展部长、投资部长等职务。

  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徐建新先生:195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总会计师工作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外经贸会计学副会长等职务。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公司副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东方国际创业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王维安先生:196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政策咨询专家、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省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马骏先生:1968年出生,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4-00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或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沈慧芬女士、吴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设3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1名。该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上第一、二、四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慧芬女士:1965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现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二部部长,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

  吴华女士:1968年出生,学士学位。现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工会主席。曾任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总裁秘书、总裁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人事行政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4-00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津贴议案》,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5万元,一般董事津贴取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津贴议案》,监事津贴取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以及监事(含职工监事),公司不再额外为其提供津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应的薪酬考核办法予以确认。

  二、公司于2013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2013年度基本薪酬确定为董事长108万、副董事长60万,总经理60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58万。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基数为214万元。董事长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奖金的分配方案建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放。

  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董事长基本薪酬108万、副董事长基本薪酬60万,绩效考核奖金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名董事中有2人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以及副董事长职务,在上市公司领取相应的薪酬,适用董事会的薪酬考核办法。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监事领取的报酬系其担任公司行政职务的相应薪酬,不适用董事会的薪酬考核办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根据《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3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对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

  2013年度其他董事、监事从本公司领取的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4-01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杭州百大置业的银行借款按参股比例30%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授信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其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交易的简况

  根据公司参股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扩大融资额度的需求,公司拟为杭州百大置业的银行借款按参股比例30%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授信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仅限借款本金,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由于公司董事长陈顺华先生、副总经理应政先生分别在杭州百大置业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杭州百大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杭州百大置业的银行借款按公司参股比例30%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授信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杭州百大置业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决定、审批各担保事项,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顺华先生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由于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须递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16楼

  注册资本:5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顺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在杭政储出[2009]60号地块内从事综合购物商场、沿街商铺、写字楼的普通房地产开发(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二)被担保方的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百大置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百大置业30%的股权,杭州大厦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杭州百大置业40%的股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杭州百大置业30%的股权。

  ■

  (三)被担保方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杭州百大置业资产总额为460,688万元,负债总额为411,19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50,397万元、长期借款60,800万元),净资产49,491万元。2013 年度实现合同销售131,996万元。

  (四)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杭州百大置业是百大集团的参股公司,百大集团董事长陈顺华先生、副总经理应政先生分别在杭州百大置业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杭州百大置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是公司拟为杭州百大置业的银行借款按参股比例30%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授信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仅限借款本金,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五、本次担保的相关授权

  以上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杭州百大置业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决定、审批各担保事项,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六、董事会关于担保原因、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相关说明

  杭州百大置业是“西子国际”商业综合体的项目公司,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此次担保的目的是扩大杭州百大置业融资能力,申请的银行借款将用于项目建设,有利于项目按计划顺利竣工交付,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按参股比例为其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担保范围仅限于借款本金,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4-01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名称: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

  ●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46号杭州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在杭州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46号杭州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4年董事长薪酬方案》;

  6、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5、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18楼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方颖、沈沄

  电话:0571-85823016

  传真:0571-85174900

  邮政编码:310016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4-01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暨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举行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时间:2014年5月20日(周二)下午14:00—16:00

  2、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46号杭州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顺华先生,财务总监王晓茹女士,董事会秘书彭永梅女士(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届时将针对公司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5、登记预约: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预约电话0571-85823016、传真0571-85174900 。请广大投资者在进行登记预约时,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请登记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参加活动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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