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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红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红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陆源在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约定购回交易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约定购回股份数量为3,1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4-4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增资扩股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俞先生、童利斌先生、易培剑先生、刘佼女士、张诗平先生、邓劲光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对外投资增资扩股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以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增资扩股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7)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4-44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4-4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增资扩股清控人居环境 研究院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我国政府对环境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以及环境产业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拓展公司在环境产业领域方面的发展,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同衡”)、【团队持股公司】(公司拟注册,名称待定)共同对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进行增资扩股。 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增资扩股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俞先生、童利斌先生、易培剑先生、刘佼女士、张诗平先生、邓劲光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拟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号AB座1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童利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控股股东:清控人居建设有限公司(全资所有)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产品设计;模型设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水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成立日期:2013-07-17 账面净资产:2013.31万元人民币(截止2013年12月31日) 评估价值:2030.92万元人民币(按收益法评估) 评估增值额:17.61万元人民币 评估的溢价增资率:1.01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经审计的总资产28,619,598.64元,净资产20,133,085.41元;2013 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13,824,923.80元,净利润133,085.41元。 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表: ■ 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与本公司关系: 1、华融泰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56,103,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1%。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为华融泰的主要法人股东,持有华融泰40%的股份,同时,清华控股直接持有清控人居建设有限公司100%股份,清控人居建设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100%股权。 2、公司董事童利斌先生为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法人代表、董事长。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增资主体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法人代表:童利斌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出租办公用房;城市园林绿化;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07日 因公司董事童利斌先生为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法人代表、董事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团队持股公司】 拟在深圳新注册团队持股公司,名称待定。 四、拟增资扩股方案 1、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拟增资情况 本次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拟增资金额合计7,415万元人民币,合计确认出资7,341.5841万元人民币。 2、拟出资方式 ①华控赛格:现金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确认4,950.4950万元人民币,占股约52.99%。 ②清华同衡:以知识产权评估及所持苏州工业园中新清城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入股,两者预计评估价值分别为400万元人民币、600万元人民币,合计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合计出资确认990.0990万元人民币,清华同衡合计占股约10.60%(相关知识产权及股份评估详见《清华同衡拥有的软件著作权资产组合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清华同衡拟将持有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清城环境发展有限公司60%的股权对外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③【团队持股公司】:增资1,415万元人民币,出资确认1,400.9901万元人民币,占股约15.00%。 增资扩股后各股东占股比例 ■ 说明:因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增资扩股方案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因此其增资扩股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为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1、是实现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本次增资扩股可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以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2、是提升上市公司业绩的需要 根据评估报告及相关的市场分析预测,公司预计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会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在达到稳定发展期以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1、未知的投资收益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在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前景、管理团队、技术能力的基础上进行的控股投资,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是,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未来经营情况未达到理想预期,将影响公司投资收益。 2、未知的协同效应风险 公司与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团队持股公司】能否产生业务上的协同效应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对接,争取尽早达到各方资源互补的效果。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的增资扩股,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公司的投资领域,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六、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与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对外投资增资扩股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的议案》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公司的投资领域,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清控人居建设有限公司拟增资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4、《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资产组合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5、《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清城环境发展有限公司60%的股权对外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4-4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5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15:00至2014年5月15日15:00期间。 3.提示性公告日期:公司将于2014年5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股东应正确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四川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合法合规,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二)审议事项 《关于对外投资增资扩股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的议案》 (三)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华控赛格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华控赛格关于对外投资增资扩股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13:30-17:30;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9:00-12:00,13:30-14:5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68;投票简称:华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若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若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丁勤 电话:0755-28339057 传真:0755-89938787 地址: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邮编:518118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附件: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5月15日在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四川厅(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召开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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