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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葆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3月14日和4月4日召开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月14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完毕公司名称由“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毕证券简称由“北海港”变更为“北部湾港”。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2. 关于重组过渡期利润分配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3月14日和4月4日召开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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