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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4029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江旅游”)于2014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根据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的相关规定,现就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解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于2005年9月26日制定并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股权分置改革时,为使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公司利益相结合,公司计划建立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雪山开发公司、机械股份、龙丰公司、摩西风情园、协力投资、白鹿旅行社六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从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后所余股票中划出总额200万股作为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出售价格为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的110%(除权除息则相应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承诺履行存在的困难: 2006年9月30日,国资委、财政部出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承诺不符合该办法第九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一直未能实施。 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1、与相关方沟通变更承诺,制定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证监会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的股权激励方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报证监会备案后实施。 2、若与相关方沟通后,未能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将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终止该承诺。 三、目前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协调解决措施。公司将会按照《监管指引》的要求于2014 年6 月底前最终确定对本承诺的解决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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