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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赵美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学忠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及原因 ■ (1) 货币资金减少55.21%,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应交税金及生产经营费用所致; (2) 应收账款增加,系本报告期末销售黄金隔日收回货款所致,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已全部收回; (3) 预付款项增加44.77%,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子公司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4) 其他应收款增加196.80%,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黄金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纳期货保证金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黄金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套保合约所致; (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58.01%,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部分转回所致; (7) 应交税费减少59.40%,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2013年末应交税金所致; (8) 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黄金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浮动盈利4,833,350.00元所致; (9) 专项储备减少49.34%,主要系本报告期安全生产投入大幅增加所致。 3.1.2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利润表项目及原因 ■ (1) 营业收入增加107,761.67%,主要系本报告期黄金产品产、销量增加,而上年同期未进行销售所致; (2) 营业成本增加75,229.08%,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黄金产品相应结转销售成本,而上年同期未进行销售所致; (3)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576.83%,主要系本报告期国家上调资源税计征标准及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 管理费用增加43.65%,主要系本报告期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5) 财务费用增加1,226.75%,主要系并购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公司资金需求量加大,借入银行贷款导致利息增加所致; (6)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794.16%,主要是黄金价格比去年年末上涨,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部分转回所致; (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主要系融资性黄金租赁业务借入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 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融资性黄金租赁业务租入黄金变现所致; (9) 营业利润增加245.58%,原因同(1)、(2); (10) 营业外收入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罚没收入,本期未收到所致; (11) 利润总额增加245.45%,原因同(1)、(2); (12) 所得税费用增加4,043.70%,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黄金而上年同期未销售,及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部分转回影响了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13) 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增加183.66%,原因同(1)、(2)。 3.1.3 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现金流量表项目及原因 ■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54.79%,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销售货款金额小于上年同期收到2012年尾欠黄金销售货款金额所致;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377.94%,主要系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各子公司收取下属采区安全生产保证金增加所致; (3)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99.50%,主要系本报告期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83.32%,原因同(3); (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购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部分保证金,而本期未发生所致; (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民生银行借款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所致; (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招商银行融资性黄金租赁业务借款,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所致; (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到期的交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业务借款,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所致; (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到期的银行借款利息,而上年同期未发生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股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目前公司正与交易对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方签订的各项协议的约定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发布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及2014年3月31日发布的《2013年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主体存在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截止目前,公司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承诺人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美光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3-016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4月28日(周一)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天交易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善缘街一号立方庭2-230室 (二)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5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4,135,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3,664,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1,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周新兵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美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提审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全体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3,302,30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根据参与表决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段表决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 6、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财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中审亚太为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由“黄金矿产品销售;对采矿业的投资与管理”变更为“黄金矿产品销售;投资与投资管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同时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条款做相应修订。公司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材料。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王飞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4-017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善缘街一号立方庭2-230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召开10日前书面传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赵美光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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