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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孙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化冰、总会计师伊继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对合并财务报表中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的项目分析: 资产负债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利润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合并财务报表中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的项目的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亮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4-01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4月28日(周一)上午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披露。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设立区域公司的议案 湖北省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势态良好,给公司主业投资和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投融资契机。为实施公司“走出去”战略,推进公司省外发展布局,抢抓中部崛起良好机遇,会议决定公司现金出资1亿元在武汉设立区域公司,为公司在湖北的交通、城市运营和资源等多元化发展提供投资运作平台。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设立区域公司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湖南衡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0%股权的收购工作,为实施公司“走出去”战略,抢抓湖南省主业投资和多元化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在湖南省的发展布局,拓展省外业务,会议决定公司现金出资2亿元在长沙设立区域公司,并将控股子公司湖南衡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0%股权评估作价后注入区域公司,为公司在湖南的交通、城市运营和资源等多元化发展提供投资运作平台。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南衡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衡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衡邵公司”)运营管理的衡邵高速通车时间短,仍处车流量培育期,通行费收入不能满足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支付运营管理费用的资金需求。为保障衡邵公司正常运营、归还其所承继的银行到期贷款本息,根据公司与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致达集团”)及其关联方签署的《关于湖南衡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债务清理及相关安排协议》关于双方股东应按股权比例为衡邵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约定,会议决定由公司未来两年内向衡邵公司分期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股东借款,用于衡邵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和本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股权转让前由致达集团为衡邵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全额股东担保仍由致达集团提供,公司将不按股权比例承接。同时,致达实业承诺自公司提供上述股东借款之日起至衡邵公司偿还完毕股东借款本息之日止,以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数额的30%(致达实业持有衡邵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基数,按每年(10%-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利率向公司支付补偿金。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4-016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披露。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预案 根据公司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会议同意,姜越先生接替马涛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会议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4-01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6月4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40亿元短期融资券(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6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日前,公司已完成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5亿元人民币的发行工作,该募集资金已到达公司指定账户,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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