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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李祖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贤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祥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 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材料款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报告期内出资12亿元委托理财所致; 注3: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收回了到期工程款所致; 注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取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保证金6.01亿元所致; (2)利润表 ■ 注1:主要系报告期工程施工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导致税金相应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变化所致,其中:报告期外币借款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损失3,011.56万元,而上年同期外币借款按当期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收益10,674.94万元; 注3: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加而引起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报告期未确认对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23.86%的股权共计58,180万股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重庆联交所")挂牌征集受让方进行转让。2013年12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拟转让重庆信托股权以每股4.17元的底价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截至2014年2月,经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渝联交函〔2014〕108号)确认最终受让方为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后,公司已与国寿投资就转让重庆信托股权事宜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已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收到保证金6.01亿元;本次公司转让重庆信托股权的交易尚待金融业监管部门审核批准。 2、公司于2013年2月5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科技支行向重庆耀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委托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十二个月,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4年1月26日,重庆耀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向公司偿付了该笔委托贷款本金3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3、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与重庆玉龙水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重庆蔡同水务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300万元,持股30%;重庆玉龙水务有限公司出资700万元,持股70%。重庆蔡同水务有限公司主要为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范围内用户提供供水服务。 4、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第二个结算期已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核定污水处理服务第三期结算价格需采用的2013年重庆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数据有待政府统计部门在2014年对外公布,公司已向重庆市财政局申请延期报送第三期价格核定方案并获得重庆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在第三期价格核定前,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件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水务集团第二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有关事宜的批复(渝财建[2010]963号)》有关规定,重庆市财政局将暂按第二期结算价格计算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差额部分待第三期价格核定后30日内进行结算。截至报告期末,第三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尚未最终核定。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祖伟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4-02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11:30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张承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申鹏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王大农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张承胜先生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到期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4-023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4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由李祖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逐项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李祖伟先生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 (二)审议《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由李祖伟(召集人)、张展翔、张勤、程源伟等四位董事组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由余剑锋(召集人)、汤清平、程源伟等三位董事组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李祖伟、程源伟(召集人)、余剑锋等三位董事组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余剑锋(召集人)、吴家宏、程源伟等三位董事组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聘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吴家宏先生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任期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 吴家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简历》。 (四)审议《关于聘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等高管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陶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周智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曾庆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赖生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邱贤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峰青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 上述公司高管简历详见附件:《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简历》。 (五)审议《关于聘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邱贤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陈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 邱贤成先生、陈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六)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简历 吴家宏先生,1968年4月出生,苗族,中共党员。毕业于重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在秀山县政府、黔江区水利电力局等单位工作;1997年起历任重庆乌江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及董事、总经理; 2003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2年12月起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裁兼党委书记。2014年4月起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王陶浪先生:195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2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高级电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担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3年11月起历任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董事长、党委书记;2007年6月起担任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07年8月至今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周智强先生:196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政工师。2000年8月起历任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集团总裁助理。2007年7月至2010年9月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经济运行部部长。2010年9月至今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曾庆武先生:196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重庆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7年8月起在中国铁路工程十一局五处、重庆公用事业设计研究院、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1年9月起任重庆公用监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2008年5月至2010年9月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0年9月至今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1月起任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赖生平先生:196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7月至1998年6月历任重庆市公共电车公司团委干事、书记;路队队长兼支部书记;宣教科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1998年6月至2000年6月担任重庆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宣传处副处长;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担任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担任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2年12月至2012年2月历任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4月起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邱贤成先生:1972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94年起担任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1999年起担任新华社重庆分社记者;2000年至2007年10月担任中国证券报重庆总部主任;2007年10月起至2010年9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起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2012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兼第二届董事会秘书。 王峰青先生:1964年5月出生,汉族。1985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给排水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8月至2006年3月在中国市政工程中南市政设计院工作,历任东莞分院院长、重庆分院院长及技术负责人;2006年3月起担任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08年10月兼任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07年8月至2010年9月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9月起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总工程师。 附件: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邱贤成先生,1972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94年起担任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1999年起担任新华社重庆分社记者;2000年至2007年10月担任中国证券报重庆总部主任;2007年10月起至2010年9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起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2012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兼第二届董事会秘书。 陈涛先生,1970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交易员、交易主管、营业部副总经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200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办副主任;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4-02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除选举王崇举先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选举叶绍瑜先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未获通过外,不存在其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 2、召开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三)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由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李祖伟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出席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孙芳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王军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4人,出席3人,申鹏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委托胡永智监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 注:1、议案8为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属于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0、议案11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12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戴祥、鄯颖见证,并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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