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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武宪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秀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事项: 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收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财政局拨付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283万元(详见2013年12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2013-047公告《关于获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公告》和2014年1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2014-004公告《关于获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进展补充公告》)。公司就该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征询了年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因上述事项将影响2014年度财务报表,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关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有关规定,该项资金属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难以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故应将上述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2014年度损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武宪章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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