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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志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兴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

  1.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66,777,441.30元,期初为187,860,814.20元,增长42.01%,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调整结构、提质扩模项目所致。

  2.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9,947,941.29元,期初为45,325,055.90元,降低33.93%,主要原因系取得客户预付款减少所致。

  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3,681,256.90元,期初为-9,123,759.47元,降低49.95%,主要原因系留抵的进项增值税较多所致。

  利润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51,868,751.03元,同比降低59.59%,主要原因本期销售产品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为45,649,892.71元,同比降低59.85%,主要原因系销售产品减少导致成本降低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81.532.57元,同比降低73.76%,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1,437,762.6元,同比降低64.42%,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产品减少降低运输费用所致。

  5.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5,573,643.85元,同比增长100%,原因系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为-808,557.63元,同比降低139.0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前期工程款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为4,560,000.00元,同比增长120.55%,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所得税为2,287,826.40元,同比增长98.69%,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51,569.18元,同比增长90.3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票据保证金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909,839.21元,同比下降413.40%,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调整结构、提质扩模项目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 鑫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4-027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4月2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4-028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4月2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4-029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金重工”或“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8.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7.08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07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在蓬莱建设的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项目资金需要量为人民币51,293.30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人民币57,733.78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预计总投资51,293.30万元,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资金28,329.67万元。

  2、经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从部分超募资金中申请17,8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剩余超募资金9,933.7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141.91万元(含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大金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同意大金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关于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

  祁和生:

  魏 弘:

  石桐灵:

  2014年4月28日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核查意见

  作为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大金重工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8.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7.08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07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在蓬莱建设的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项目资金需要量为人民币51,293.30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人民币57,733.78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预计总投资51,293.30万元,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资金28,329.67万元。

  2、经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从部分超募资金中申请17,8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剩余超募资金9,933.7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141.91万元(含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大金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同意大金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长风

  霍永涛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4年4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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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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